二者是發展目標和手段關係
幸福感有賴於科學技術進步
教育成本過高降低幸福指數
應該逐步實施免費基礎教育
教育成本與幸福指數的關係,有兩層意義。第一層,在享受教育成果的意義上,兩者是一種正相關的關係,追加教育成本會提高幸福指數;第二層,在承擔教育成本的意義上,教育成本與幸福指數是一種負相關的關係,追加教育成本會降低幸福指數。只看到其中的任何一層意義,我們都會犯片面性的錯誤。
教育與幸福兩者的正相關關係表現在,教育成本和幸福指數是發展手段和發展目標的關係。提高幸福指數,是個人發展和社會發展的終極目標;追加教育成本,是個人和社會實現發展目標的重要手段。
沒有教育,沒有教育的發展,沒有為教育發展追加的成本,就沒有個人和社會的幸福指數的穩定持續的提高和最大化。追加教育成本對於提高幸福指數的促進作用,既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
上海師範大學商學院院長 傅紅春
直接的作用在於:第一,很多時候,接受教育、享受教育,本身就是幸福;第二,良好的教育對於正確的幸福觀的生成,有積極的導引。
間接的作用在於,教育對於科學技術進步與生産力發展的巨大推進。幸福是一種主觀感覺,但幸福決不是虛無縹緲的空幻自慰,而是以生産力的充分發達、經濟社會的完全發展為基礎、為支撐的。
兩者的負相關關係表現在,一方面,是教育對於幸福標準的拔高效應。教育對幸福觀的生成有導引作用,這種導引作用,有時候是積極的,但也有時候是消極的。受教育越多,眼界開了,比較的參照標準提高了,有可能對自己的境況越不滿意了。再一方面,是教育成本對於幸福指數所包含的其它子項的擠佔效應。影響幸福指數的子項很多,單説需要有較大經費開支的,就有住房、交通、醫療等。投入到教育的成本越多,自然就要相應減少投入到其它子項的開支。
在筆者所帶領團隊承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的研究中,調查發現,對普通收入人群來説,個人支付的教育成本過高,是造成調查對象幸福指數不高的一個重要原因。比如在上海,家庭尤其是普通家庭在教育支出上的經濟負擔很重。現在的孩子95%以上是獨生子女,無論是高收入家庭,還是低收入家庭,對孩子的期望都很高,對獲得優質教育資源同樣不惜代價。顯然教育費用對低收入家庭來説負擔更加沉重。
要提高我們個人的和全社會的幸福指數,社會的教育成本應該要增上去,個人的教育成本必須要減下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們在教育成本的投入上,表現出的就是社會投入不足,發達國家教育預算佔財政預算7%以上,我們不到4%;個人負擔太重,發達國家的中小學教育免費,包括免費的校車接送和教科書,低收入家庭的學生還有免費的午餐。這種免費針對所有學生,包括非法移民家庭的學生。我們的中小學學生的教育開支,家庭要負擔一半以上。而且對於公用經費的享受,在不同地區,特別是城市和農村之間,還有制度壁壘。現在雖然有所改觀,但歷史欠賬還太多。
教育的社會成本和個人成本,為什麼要反其道而行之?這是由教育的特殊經濟性質所決定的。有人將教育的特殊經濟性質説成是“公共産品”或“準公共産品”,這不準確。按照經濟學的定義,教育是一種“有正溢出效應的産品”。也就是説,教育的成本有內斂性,而教育的收益有外散性。環境污染是一個剛好相反的例子,環境污染是“有負溢出效應”,其成本有外散性,而其收益有內斂性。教育的社會受益者(不單是政府,還有公司、團體等)應該也必須支付相應的教育成本。
我們現在應該做的,是儘快地逐步實施完全免費且全國基本統一標準的基礎教育。這對於消除地區差別、城鄉差別,放大教育成本對幸福指數的正效應,減弱教育成本對幸福指數的負效應,都是會有較大促進作用的。(上海師範大學商學院院長 傅紅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