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以往影響十分惡劣、涉及人數眾多的欠薪事件在逐步減少,但遠未絕跡;與此同時,一些矛盾尚未激化、涉及人群較為分散、涉及法律規定比較模糊的欠薪事件正在滋生。無論“老賬”還是“新賬”,凡欠薪現象,必須治理,這需要相關部門拿出足夠的決心和勇氣
欠薪又出“新動向”。來自本報的報道説,深圳部分企業採取年底扣薪的方式強行留人,以緩解來年招工難,對此,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曝光多家欠薪企業。上海部分用人單位將年終獎變為“留人獎”,專家提示,情節嚴重的屬於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有關部門將以侵權論處。廣州一些白領面臨“隱性欠薪”之困,為保住飯碗,對無薪加班、年終獎被剋扣等只能忍氣吞聲。
關於欠薪,可謂“老賬”未清,又欠“新賬”。一方面,以往影響十分惡劣、涉及人數眾多的欠薪事件在逐步減少,但遠未絕跡;與此同時,一些矛盾尚未激化、涉及人群較為分散、涉及法律規定比較模糊的欠薪事件正在滋生。
先説“老賬”。近年來,尤其每逢歲末年初,欠薪問題屢屢成為媒體及公眾關注的焦點。儘管在各地強力整治之下,重大惡性欠薪、逃匿事件明顯減少,有關欠薪討薪的報道給公眾的刺激也不像以前那麼強烈,但類似“海南臨高縣300多農民工10年拿不回工錢”等典型案例依然時有出現。即使是“瀋陽市政府與工會聯合行動為農民工討工錢,40多天討回欠薪7377萬元”的正面報道,也同樣揭示著欠薪話題並沒離開我們的社會生活。所以,如果有人覺得,整治欠薪我們大可以鬆口氣了,就錯誤地估計了形勢。換句話説,欠薪現象並未絕跡,整治欠薪尚未到鳴金收兵之時。即使一個地方欠薪的比率大為下降,但具體到每一樁欠薪事件,具體到每個拿不到工資的勞動者來説,其痛苦都是百分之百的。
追“老賬”遇到的還是老“病根”。比如當地政府拿不出足夠的錢修路蓋樓,即讓施工方墊資施工,施工方於是拖欠工人工資;比如建築市場缺乏規範,層層轉包,最後包工頭“人間蒸發”,承包商拒不認賬,農民工討薪無門等等。因而,各地整治欠薪積累的成功經驗,如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暫停欠薪企業招標資格、將嚴重欠薪者清除出當地建築市場、司法聯動及曝光等,應該鞏固成果,使之制度化,程序化,不能虎頭蛇尾、一陣風,不能讓欠薪現象捲土重來。
再説“新賬”。比如,不少白領為拿不到年終獎而苦惱。用人單位的“理由”是,年終獎不是法律規定必鬚髮放的收入。而專家主張,年終獎包括年終加薪、年終雙薪、績效工資等,是用人單位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員工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而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屬於合法勞動報酬的範疇,並不只是用人單位激勵員工、留住人才的手段。那麼,我們的法律法規如何給出一個更為明確的説法,也是一個新課題。
無論“老賬”還是“新賬”,凡欠薪現象,必須治理,這需要相關部門拿出足夠的決心和勇氣——“不管欠薪的理由是什麼,只要企業出現欠薪問題,都在勞動部門的查處和打擊之列”——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的態度和決心,值得肯定,值得提倡。有了這樣的態度和決心,我們才能更積極地探求有效整治欠薪的制度安排,才有望杜絕一切欠薪“新動向”的滋生。(劉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