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4月11日電(記者 慎海雄)胡錦濤總書記明確告誡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公僕意識、節儉意識”。 “三個意識”的核心是公僕意識。黨員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評判和監督,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眾,感情上貼近群眾,工作上為了群眾,努力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擁護。
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評判和監督,就是要自覺自願地把工作的評判權、監督權交給人民群眾。這是對人民群眾主體地位的尊重,是對傳統政績評價觀的調整,充分體現了以民為本的執政理念。
能否正確對待人民群眾的評判和監督,實質是能不能真正實踐黨的宗旨,把人民當作國家主人的問題。如果領導幹部不是“聞過則喜”,以人民公僕的角色虛心聽取群眾意見,而是“聞過則怒”,一聽監督就感到刺耳,把善意的批評意見當作“找岔子”,甚至無限上綱、亂扣帽子,搞得敢言者噤聲、阿諛者得志,久而久之必然敗壞風氣,帶壞隊伍,最終自己也滑向深淵。近來一些地方發生的腐敗“串案”“窩案”,與某些領導幹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風問題有直接關聯。某些領導幹部不願傾聽群眾的呼聲,好大喜功,當官做老爺,直接導致了幹部隊伍渙散,造成幹部制度、重大事項決策制度的隨意和混亂,教訓極其深刻。
自覺接受人民群眾評判和監督,首先要從思想觀念和作風上端正“主仆觀”。一位曾在多個省市工作的領導同志説:“當縣委書記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當地市委書記,一定要跑遍所有的鄉鎮;當省委書記應該跑遍所有的縣市區。”領導幹部無論崗位怎樣變化,如果能一如既往地堅持深入基層,與民同樂共憂,對百姓的喜怒哀樂瞭如指掌,那麼其決策就能順民意得民心。
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評判和監督,需要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障。當前一些地方和單位推廣的領導幹部定期下訪制度、政府決策聽證會等各種改革措施,取得了不少成績,要繼續探索和推廣。群眾的評判和監督往往不加修飾,甚至會很尖銳,但往往也是最坦誠最直觀的。如果領導幹部在制度的保障下,習慣了這樣的評判和監督,並且自覺地改進工作,人民群眾的滿意度還會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