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5日下午3時,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副司長姜鋼、中紀委駐教育部監察局執法監察與糾風室主任來啟華和北京大學招辦主任劉明利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實施陽光工程,確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每年在高校招生錄取階段,都有人傳言可以搞到“內部指標”,這是否是招生詐騙?如何防範上當受騙?
[姜鋼]近年來在一些招生錄取階段,都有不法分子以謀取錢財的詐騙行動。作為招生機構也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打擊行動。從去年情況來看,上當受騙的考生和家長上千名,但是被騙學生無一例入學。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吉林龍鳳集團的詐騙案,涉案金額超過3000萬元,涉及人數超過百人,但是沒有一個人辦成入學的。在此再次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切勿心存僥倖心理,以免給詐騙分子可乘之機。如何識別招生詐騙呢?我想建議考生和家長把握幾個關鍵點。
第一,教育部明確規定,高校招生不會委託任何仲介和個人。
第二,高校招生不會收取與錄取挂鉤的任何費用。
第三,特殊類型的招生,包括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這些考生的資格必須事先進行公示,錄取結束以後,這些錄取的考生還會在各省級招生機構以及錄取高校網上進行公示。
第四,不存在公佈計劃以外的所謂的內部指標。
第五,沒有經省級招生機構辦理錄取手續的都是虛假錄取。有關招生詐騙的形式和花樣,各省級招生機構都會在本地進行警示宣傳。最近,很多媒體對招生詐騙形式也進行了披露,希望考生和家長對此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