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崔邦焱]這位網友研究我們的政策研究的很透。最早我們跟財政部有一個文件,就是要求高等學校從學費收入中提取10%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這次新的資助政策體系設計的時候,我們調整為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是體現進一步加大資助力度的要求,因為過去學費收入僅僅説的是學費,大家交的學費主要用於補償辦學成本的,現在事業收入口徑就大了,包括學校其他收入都算在內,體現了學校進一步加大資助工作力度的要求。至於和過去有沒有變化,有了這個規定,過去學費提取10%的規定停止執行,按照新的規定執行。新的規定和過去相比之下,在力度和強度上都有所提高和加強。 [2007-07-06 11:41: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