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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提出六項舉措為電網建設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中國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4日   來源:山西日報

    山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關於加快電網建設的通知》,提出六項具體要求,將電網建設項目列入省重點建設工程,各有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效率,及時解決電網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電網建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近年來,為緩解電力供應緊張矛盾,山西省千方百計加快電力發展,開工建設了一批電源和配套的電網建設項目,但是電力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特別是電網建設滯後的矛盾已非常突出,隨著漳山、河曲、古交、霍二、河津二期等電源項目的投産,電廠送出、輸配電網建設速度與電源建設不同步的矛盾將更加突出,輸配電力嚴重不足、電網“卡脖子”問題已成為電力供應的突出矛盾。

    《通知》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加快電網建設重要性的認識。政府相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效率,為電網建設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完善電網建設的規劃管理,在編制修訂發展規劃時,將各級電網建設規劃納入各級城鄉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實現電網規劃與其他規劃的有機銜接和同步實施。堅持電源電網統一規劃,做到電源電網同步建設、協調發展。對已納入各級規劃的變電所建設用地和輸電線路走廊予以嚴格保護。現有的各級規劃中未考慮電網建設用地的,應根據電網規劃佈局及時對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進行調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省重點工程有關優惠政策優先落實電網建設條件,積極支持省電力公司做好涉及電網建設項目的有關工作。

    加快電網建設項目審批工作。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優先為電網建設項目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所屬區域內電網建設項目推進工作負責。省發改委在辦理核準(審批) 手續時,要針對電網工程建設的特點,適當簡化手續,與省電力公司協商後制定出具體的核準(審批)實施辦法和法則。環保部門要加快和簡化電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工作進度和工作程序,及時出具審批文件。城市規劃建設部門要依據城鄉規劃和建築工程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及時辦理,限時辦結有關行政審批手續。

    加強電網建設項目用地管理。輸電線路工程走廊不徵地。電網建設項目辦理用地預審時,對輸電線路走廊(包括桿、塔基)用地,可簡化手續。變電站工程建設的用地指標要按省重點工程有關優惠政策優先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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