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地方做好城市低保工作,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妥善安排好“兩節”期間城鄉困難群眾生活的工作部署,財政部、民政部日前聯合下發撥款通知,提前預撥2006年低保補助資金55.3億元。
財政部、民政部要求,各地在收到撥款後要立即將資金分配下撥,並將資金分配和落實情況儘快報送財政部和民政部;要強化低保資金的基礎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低保範圍和標準,加強低保資金的申請、審核、審批和發放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做好低保政策與促進就業再就業政策的銜接工作,切實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