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福建對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實行醫療補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06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福州1月6日電(薛輝)從今年起,福建省將對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實行醫療補助,醫療補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按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規定的標準,院方對其住院床位費、護理費給予減收50%的優惠;大型設備檢查費、手術費用給予減收20%的優惠。

    據悉,醫療補助對象為具有當地居民戶籍的下列人員:重點優撫對象,即殘疾軍人(不含六級以上人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復員軍人。以及革命“五老”人員,即建國前參加革命、建國後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評定、現享受定期生活補助費的老地下黨員、老遊擊隊員、老接頭戶、老交通員、老蘇區幹部。

    對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的醫療補助包括以下兩部分:首先是為每個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設立一個個人門診賬戶,按個人補助資金年標準的30%撥入其個人門診賬戶,用於平時在定點醫院門診的開支。其次,剩餘資金全部歸入當地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醫療補助基金,作為大病醫療補助基金。

    重點優撫對象和革命“五老”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按實施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規定的標準,院方對其住院床位費、護理費給予減收50%的優惠;大型設備檢查費、手術費用給予減收20%的優惠。(完)

 
 
 相關鏈結
· 遼寧省將回鄉務農的抗日老戰士補助金增至千元
· 我國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
· 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表
· 上海離退休人員元旦春節將獲生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