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17日電(肖文峰、岳紀)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2005年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4289件,其中百萬元以上經濟大案220件,由於突破了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懲治腐敗和促進發展的良好效果。
根據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的通報,去年,廣東省共查處地(廳)級幹部32人、縣(處)級幹部295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2.69億元;同時,為5411名受到錯告、誣告的黨員和幹部澄清了是非。去年查辦的案件中包括:廣東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原副局長胡建昌失職瀆職和受賄案;佛山市原市委常委、南海區委書記陳仲元受賄案;惠州市原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吳華立境外賭博案;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廣州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管學仲受賄案;廣鋼集團原副總經理王成立受賄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負責人認為,查辦違法違紀案件一直是反腐敗最具威懾力的重要手段,上述重大案件的查處,在廣東省內外産生了重大影響,增強了人民群眾對反腐敗鬥爭的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