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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自治區政府召開會議 決定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2日   來源:寧夏日報

    寧夏回族自治區主席馬啟智2月11日主持召開自治區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研究討論了《關於加快基層農業科技服務體系改革與建設的意見》。決定提高寧夏最低工資標準。

    馬啟智指出,建立新型的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大力推進農業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 ,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核心問題,與黨中央、國務院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決策完全吻合。要堅持公益性和社會化“兩條腿”走路的原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財政投入上“重槌敲響鼓”,力爭做到科技人員下得去,穩得住,切實承擔起為“三農”服務的責任。

    會議決定提高寧夏最低工資標準:銀川市、石嘴山市的城市區為一類區,由每人每月380元增至450元;其他川區市縣(區)為二類區,由每人每月350元增至420元;山區市縣(區)及紅寺堡開發區為三類區,由每人每月320元增至380元。這是寧夏第五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寧夏最低工資標準由全國倒數第5位上升到第18位,排在西北地區第3位。

    最低工資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所在單位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1995年2月,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自治區區情,首次發佈了最低工資標準,並經過1997年、1999年、2001年、2004年的四次調整。此次調整後,寧夏最低小時標準工資為:一類區2.7元;二類區2.5元;三類區2.3元。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時標準工資為:一類區5.2元;二類區5元;三類區4.7元。

    會議還研究了關於全國國有資産監管工作會議精神貫徹的意見等有關事項。(記者 王建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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