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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關於開展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0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關於開展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工商廣字〔2006〕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5年,根據國務院部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各級黨委宣傳、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衛生、中醫藥、食品藥品、公安、監察、糾風辦和信息産業主管部門相互配合,開展了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吳儀副總理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國整規辦《2006年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要點》要求和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部署,國家工商總局決定2006年繼續深入開展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專項行動,分品種、分季度、分階段開展專項整治,在上半年集中整治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原則和目標

    (一)以整治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為契機,推動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醫療廣告專項整治,是2005年整治虛假違法廣告工作的延續和深入,是在前一階段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十一部委聯合整治任務和要求,鞏固成果,擴大戰績,努力實現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目標和2006年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任務的重要舉措。

  (二)以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嚴厲打擊發佈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要依照《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嚴厲查處發佈虛假醫療廣告的行為;以新聞形式發佈醫療廣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廣告中利用患者或者專家和醫生的名義做證明的行為;廣告中誇大療效,宣傳保證治愈,尤其是廣告中保證或者變相保證治愈各種疑難疾病的行為,以及利用健康專題節(欄)目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

  (三)整治的目標是:通過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基本消除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虛假違法醫療廣告,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項廣告監管制度,使集中性、階段性的專項整治工作逐步過渡到規範化、制度化的長效監管,為廣告市場秩序根本好轉創造條件。

    二、整治措施

  (一)嚴厲查處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案件,加大懲治力度。

  1、集中力量查辦一批虛假違法醫療廣告案件,打壓違法廣告反彈勢頭。經過前一階段整治,嚴重違法醫療廣告得到有效遏制,違法醫療廣告蔓延勢頭得到有效控制。但一些地方廣播、電視“非黃金時段”的違法醫療廣告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一些報紙的違法醫療廣告也有所反彈。各地要在上半年集中立案查處一批典型違法醫療廣告,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震懾違法行為,並將有關查處情況及案例及時報送國家工商總局。

  2、加大醫療廣告監測和違法醫療廣告公告力度,懲治違法廣告發佈行為。各地要加強廣告監測工作,建立預警機制,對本地區重點媒體加強日常監測,及時發現和掌握違法醫療廣告的苗頭和重點區域,增強整治工作的主動性。要及時向社會發佈違法醫療廣告警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醫療廣告,提高消費者防範和識別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能力。

    3、開展醫療廣告執法檢查,推動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地在醫療廣告專項整治中,要統一執法標準,整體推進整治進度,聯合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重點地區、重點媒介、重點醫療機構進行有針對性的指導和檢查,通過組織各地開展整治工作互查等方式,實地督導,加強對各地查辦醫療廣告案件的指導協調,解決問題,促進落實。

  (二)強化標本兼治措施,實施醫療廣告市場全過程、全方位的動態監管。

  1、強化對醫療機構廣告發佈行為的監管,從源頭上治理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各地要把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醫療機構作為整治重點,對屢次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停止其廣告發佈,根據具體情節,採取警示、加大日常巡查、分類監管等措施,同時積極協助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等部門加強行業管理,從源頭上治理虛假違法廣告。

  2、強化對廣告經營者的監管,規範醫療廣告設計、製作和代理行為。各地要督促廣告經營者健全和落實廣告管理制度,依法經營,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拒絕設計製作和代理虛假違法醫療廣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設計、製作和代理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廣告經營者,要嚴厲查處,直至清除出廣告市場。

  3、強化對廣告媒介單位的監管,構築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防範體系。要加強廣告發佈環節的監管,督促媒體健全廣告審查制度,落實廣告媒介單位發佈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對發佈違法醫療廣告問題嚴重的廣告媒介單位,要依法停止或限制其廣告發佈資格,或責令其停業整頓。各地要加強利用廣播、電視健康專題欄(節)目發佈醫療廣告內容的監管,凡含有廣告內容的此類欄(節)目,要求明示“本欄(節)目中含有廣告內容”的忠告語。

  (三)加強綜合治理,建立防範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長效機制。

    1、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各地要將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及時通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充分發揮黨委宣傳、監察、糾風辦、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衛生、中醫藥管理等部門的職能作用。對醫療廣告整治中發現本地區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治措施,由各成員單位分頭落實,並跟蹤落實情況。

  2、懲治違法與樹立誠信並舉。各地在打擊虛假違法醫療廣告的同時,要廣泛宣傳醫療廣告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在日常監管中積極運用行政指導手段,規範廣告發佈行為,引導醫療機構、廣告公司和廣告媒介單位加強行業自律,增強廣告市場主體自覺守法和誠實守信意識,推動廣告誠信建設。要表彰一批遵守法律、法規的醫療機構、廣告經營單位、廣告發佈單位及廣告審查員,為專項整治工作創造良好氛圍。

  3、繼續落實完善各項監管制度。各地在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中,要繼續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的作用,進一步落實發佈違法醫療廣告的新聞媒體單位領導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違法醫療廣告聯合公告制度,完善醫療廣告市場信用監管制度,健全醫療廣告活動主體退出廣告市場機制,以及廣告審查員制度、廣告活動主體評選評優違法廣告一票否決制等制度,逐步實現對醫療廣告規範化、制度化的長效監管。

  三、整治工作的檢查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將加強對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的督導,加強醫療廣告執法辦案工作的組織協調。對在多個省(市、區)發佈的違法醫療廣告,總局將加大統一部署查處的力度,並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

    各地要在6月底將醫療廣告整治情況總結及典型案例上報總局。總局將適時組織對各地醫療廣告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聯合檢查和考核。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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