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提出逐步推廣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互認
衛生部近日就醫療機構間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互認有關問題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開展醫療機構間檢查互認工作的重要性,積極探索並逐步推廣開展醫療機構間檢查互認的有效措施。
通知指出,醫療機構間檢查互認包括檢查資料互認和檢驗結果互認。在醫療機構間互認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對於合理、有效利用衛生資源,降低患者就診費用,簡化患者就醫環節,改進醫療服務,在醫療過程中體現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都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強調,開展醫療機構間檢查互認工作首先要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各級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的監督管理,促進醫療機構對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等實施質量控制,參加質量評價,推動醫療機構間的技術交流、技術溝通、技術支持,促使醫療機構為開展檢查互認奠定工作基礎。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轄區醫療機構實際狀況,合理確定開展檢查互認的項目。目前,對於參加國家級質量控制和省級質量控制、穩定性好、質量比較容易控制和費用較高的檢查項目,應當組織轄區內有條件的醫院間逐步開展檢查互認工作。對於參加國家級質量控制的檢查項目,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可以探索開展檢查互認;參加省級質量控制的檢查項目,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實行檢查互認。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〇〇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