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重慶市通信行業價格行為,維護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重慶市物價局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查處通信行業價格欺詐專項行動。
這次專項行動,重點查處以下價格違法行為:
(一)基礎運營商、服務商和産品銷售商在提供通信服務、銷售通信産品之前有價格承諾,而實際上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行為。
(二)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單方面強制服務收取費用。
(三)提供通信服務、銷售通信産品有價格附加條件卻不如實標示或者含糊標示的行為。
(四)提供通信服務、銷售通信産品通過誤導性價格表示誘使消費者、用戶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五)提供短信競猜和包月類、訂閱類短信服務,不如實標示收費方式和資費標準的行為。
(六)以縮短通話時間等手段,使服務質量、數量與價格不符的行為。
(七)違反《電信服務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
這次專項行動的時間安排是:
(一)2006年3月20日前為宣傳發動階段。各區縣在3.15活動期間,要採取多種形式,廣泛發動群眾,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制止通信行業價格欺詐。要主動邀請新聞媒體參加,採取開闢專欄、跟蹤報道、召開“新聞發佈會”、“情況通報會”和開通諮詢熱線、網上訪談等方式,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披露通信行業價格欺詐的表現形式,宣傳價格法律法規政策,增強消費者對價格欺詐的鑒別能力。公佈12358價格舉報電話,認真收集、整理消費者提供的線索。
(二)2006年3月21日至4月30日為重點檢查處理階段。各區縣要在充分掌握線索的基礎上,搞好調查取證,依法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通信行業價格欺詐問題,要加大力度,嚴肅處理,決不手軟,並通過新聞媒體予以公開曝光。
(三)2006年4月30日至5月10日為總結階段。各區縣要對開展這次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通信行業價格欺詐行為的特點和産生原因進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價格監管的建議。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