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是實施信息産業科技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科技司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緊密圍繞國家經濟發展、和諧社會建設與産業由大到強的迫切需求,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著力自主創新,本著“服務國家目標、引領産業發展、市場技術互動、統籌規劃協同”的發展原則,加快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推動核心技術的突破和關鍵技術創新,大力實施標準戰略和知識産權戰略,促進信息技術應用,加強質量管理,強化科技情報、成果轉化、計量等技術基礎工作,提升信息産業核心技術競爭力。
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科技大會精神。會同各司局組織籌備全國信息産業科技工作會議,研究制定信息産業加強自主創新的指導意見,落實信息産業鼓勵科技創新各項配套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信息産業技術創新所必需的法律、法規等制度環境,提供自主創新的制度保障。
二、加強政策制定和規劃指導。宣傳貫徹《信息産業科技發展“十一五”規劃和2020年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研究制定促進信息産業科技進步的法規和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和實施發展“十一五”重大專項所需的優惠政策,制定鼓勵新興科技發展的政策。深化信息技術創新投入體制改革,建立並逐步完善信息技術創新投入的保障機制。
三、加快集成電路、軟體和關鍵元器件等重點領域核心技術研發。引導更多社會資金,加大對以Linux為代表的開放源代碼軟體的開發和應用,支持數字電視、半導體照明工程、汽車計算平臺、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開發應用項目配套集成電路的研發,支持新型顯示器件的研發和産業化。推動下一代網絡、寬帶無線移動通信、家庭網絡、智慧終端、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技術應用與數字內容等領域技術實現突破。繼續抓好TD-SCDMA産業化工作。
四、加快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圍繞産業重大應用和關鍵技術突破,形成一系列以企業為主、科研機構和院校等共同參與的技術聯盟。鼓勵企業建立技術中心,促進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造活動。加快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加大對共性技術研發的扶持力度,通過國家各專項基金渠道有選擇地支持行業共性技術研發。加強科技仲介服務機構建設。以應用為導向,引導企業加快以軟體、網絡和系統為中心的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五、加強標準制定工作。實施以自主創新為中心的標準戰略,深入開展對自主創新和産業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重要技術標準研究制定。深化信息産業標準化運行機制改革,強化對標準化工作的研究、指導和管理。繼續抓好數字音視頻、第三代移動通信、下一代網絡、網絡管理、無線射頻識別技術、IP與多媒體、寬帶無線移動通信技術、農村通信、數字電視、集成電路、軟體、綠色能源、衛星導航應用系統、半導體照明等標準的研究制定。結合地區發展特點,重點推進粵港澳地區通關的RFID、二維條碼和中文語音標準的研究以及應用。加強重點技術領域國際標準研究制定。進一步推進海峽兩岸信息産業技術標準交流與合作。
六、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繼續開展《信息産業知識産權戰略專題》研究,完善知識産權工作體系。加快信息産業知識産權組織與仲介機構建設。建立信息技術專利數據庫。編撰出版《信息産業知識産權白皮書》。做好信息技術領域專利態勢發佈與信息産業重大技術發明評選工作。研究國外信息産業知識産權法律、政策和環境,加快建設信息産業知識産權預警與信息服務機制。制定鼓勵技術轉讓政策,促進技術轉讓和知識産權成果的産業化。鼓勵、推動國內企業積極申請專利、實施知識産權保護和利用,逐步成為知識産權保護戰略的實施主體。
七、加強信息産業質量監督管理。制定發佈《電子信息産業“十一五”質量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通信系統防雷檢測制度、軟體過程能力評估制度、信息安全産品認證制度和重要電子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對重要信息技術標準的産品符合性檢測實行認定管理。組織市場整頓專項質量監督抽查,編制發佈專題質量分析報告,研究提出信息産品質量信用記錄管理的實施方案,完善監督評價體系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八、建立健全電信計費檢測工作體系。從制度建設入手,進一步加強對電信設備計費性能的檢測和監管。完成固定電話網計費檢測工作,基本完成移動電話網計費檢測,啟動短消息、智慧網業務計費試點工作,向社會公佈檢測結果。
九、進一步加強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結合信息産業重點領域的技術創新、標準戰略、知識産權戰略及人才戰略的實施,實質參與國際組織的各項技術活動,繼續做好ITU、ISO、IEC及AIC等國際組織的對口研究工作,積極開展國際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做好多邊和雙邊合作機制框架下的中美、中歐、中日韓和中法等交流與合作,組織做好中美工程技術研討會的籌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