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認真貫徹執行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為台灣同胞創造親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環境,津臺兩地的經濟交流與合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截至2005年底,本市累計批准台資企業1821家,合同台資額43.55億美元,實際利用台資22.7億美元,80%以上的台資企業實現贏利。
1996年,《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頒布以來,伴隨著本市實現“三五八十”四大奮鬥目標的歷程,加快實施“三步走”戰略和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臺商在津投資出現以下新的特點。一是本市已經成為臺商投資的熱點地區,近10年累計合同台資和實際利用台資,均超過實施辦法頒布前的4倍,台灣的遠東、鴻海、統一、光寶、臺達電子、英業達和頂新等一批大集團來津投資。二是臺商投資水平不斷提高,台資項目平均投資額從過去的100萬美元增加到500萬美元,其中投資上千萬美元的達到130項。三是資金和技術密集型項目顯著增加,台灣電子信息産業在本市投資12.5億美元,佔合同台資總額近30%。四是製造業成為臺商在本市投資的主要領域,工業項目佔合同台資總額的80%以上。五是台資成為濱海新區投資新的增長點,合同台資和實際利用台資分別佔到全市臺商投資近70%。六是對臺商的吸引力繼續大幅提升。隨著大陸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經濟整體佈局的逐步形成,特別是天津濱海新區上升為國家戰略,天津經濟的綜合優勢更加凸現出來,引起島內臺商和大陸臺商的高度關注,台灣工業總會、電電公會、石化公會等行業組織和知名大企業紛紛組團來津考察,充分顯示出天津對臺商投資的巨大潛力和良好前景。近日,市臺辦與開發區赴長三角、珠三角和福建進行了為期10天的天津濱海新區宣傳推介活動,當地臺商反響熱烈,紛紛表示要組團參加4月18日在天津舉辦的“2006中國·天津全國商品交易會暨投資洽談會”。(記者白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