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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推出108項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摺子工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24日   來源:北京日報

2006年北京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摺子工程(一)

    一、現代農業

    1.開展林業富民工程,推進農民致富增收。健全果品生産標準體系,大力推行標準化管理,建成6667公頃(10萬畝)有機果品生産基地。建設“北京名優果品配送中心”和“北京名優果品交易中心”。開展“春華秋實-百萬觀光果園採摘系列活動”和“為奧運獻鮮花,為北京添光彩”系列活動。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園林綠化局董瑞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厲行農業節水。建設2萬公頃(30萬畝)節水灌溉農田,重點在設施農業使用滴灌技術。利用小紅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新建13333公頃(20萬畝)再生水灌區。農業地下水開採年減少1億立方米。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6年12月底

    3.加強農業標準化建設工作。編制、修訂30項農業地方標準。對全市農業標準化生産示範基地的果、蔬農産品質量及農藥殘留量、有害重金屬含量進行監測。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推進種植業和養殖業結構佈局調整。加強耕地質量建設,深入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加快“檔案農業”建設。強化市級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和動物隔離檢疫場以及區縣級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完善畜牧獸醫管理體制。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業局雷德才

    協辦單位:市編辦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強化農産品質量安全體系建設。初步建立蔬菜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在全市20家蔬菜加工配送企業推廣應用質量安全追溯標識。加快農藥連鎖配送體系建設,新增農藥連鎖配送點15個。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廣8大類16項技術措施,建設20個綜合示範區,治理50家規模化養殖場糞污。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業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加大財政對農業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全面提高農産品質量。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二、二三産業

    7.加大財政對二、三産業支持力度。制定鼓勵郊區發展二、三産業的政策,鼓勵各郊區縣發展勞動密集型非農産業,做大郊區經濟規模。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8.大力發展農産品加工業。扶持10個全國農産品加工業示範基地和農民就業産業基地建設,完成30個農産品加工新建企業和技術改造項目。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鄉鎮企業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9.充分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和礦山資源補償費等專項資金,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向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積極申報土地開發整理專項經費,充分利用市財政安排的6億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經費;支持農村發展地熱産業、溫泉旅遊服務業;發展都市型農業、觀光農業和山區旅遊業;協助並指導有關區縣做好申報地質公園、礦山公園等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土局安家盛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0.加快重點大型農産品批發市場的改造升級,推進郊區産地型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和改造。培育一批國家級、省級標準化農産品批發市場。鼓勵和引導社區連鎖超市和便利店直接從産地採購,與農産品生産基地建立長期的産銷聯盟。繼續對産地和銷地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重點項目安排資金予以扶持。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1.積極發展農資和農産品新型營銷體系,積極創造條件,擴大北京市農産品出口。在社區新發展便民配送菜店100家,並對農産品配送企業安排資金予以扶持。鼓勵龍頭企業在農村建立各類協會、商會。支持現代農副産品基地建設。以蔬菜、水果為重點,進一步擴大農産品出口。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2.引導農民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培育和繁榮農村市場。培育農産品著名商標。幫助農村經濟組織規範原産地證明商標的管理、使用。加大對有形市場內假冒原産地證明商標包裝物的打擊力度。加強對農村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嚴厲打擊危害農民利益的各種違法經營行為。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商局張志寬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3.圍繞調整工業佈局,推動發展重心向郊區轉移。進一步完成工業從城區向郊區的轉移,增加遠郊區縣工業增加值比重。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4.以項目為手段尋求結合點,建立以工促農機制。支持一批工業帶動農業項目,加大力度推動都市産業相關項目的實施;通過生態工業園的建設,示範和帶動農村相關産業項目;通過多種扶持手段,在工業園區建設一批創新項目。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5.加快鄉村旅遊業發展。改善市級鄉村民俗旅遊村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條件;繼續發展10個市級民俗旅遊村,500個市級民俗旅遊戶,使市級民俗旅遊村和民俗旅遊戶分別達到120個村、7619戶;推出10個市級鄉村民俗旅遊示範村,在每個示範村建設一個旅遊服務中心,並規範標識標牌,引導不同類型的農業旅遊和鄉村民俗旅遊特色化發展;2年內使市級民俗旅遊戶全部接受專業培訓,2006年對4000個鄉村民俗旅遊戶進行專業技能培訓;製作北京鄉村旅遊宣傳冊和光盤,加大對鄉村民俗旅遊資源的宣傳。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旅遊局于長江、市農委李進山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6.積極推進“一村一品”農民自主創業基地建設,培育農村商貿服務業,發展鄉村旅遊業,鼓勵和扶持1萬戶農民自主創業,為新農村建設提供産業支撐。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鄉鎮企業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7.結合實際落實國家涉農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做好涉農稅收服務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稅局張志勇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18.健全農村現代流通網絡,為農民消費安全和便利提供保障。新發展村鎮連鎖超市、便利店600個以上,使全市遠郊區縣村鎮連鎖超市、便利店累計達到1800個以上;支持龍頭零售企業加快在農村的開店速度,提高加盟店的經營質量。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商務局李昭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三、科教興農

    19.全面開展科教支農工作。選派100名教授、技術專家、青年教師、博士生到村裏挂職或支教;增補部分北京市重點實驗室、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以及技術轉移中心,開展農業科技推廣活動,結合農業推廣教授的選聘工作,支持農業科技推廣站的建設。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0.加強科技創新,推進農業産業化發展。加強農業新技術研發工作,推進重大農業科技項目轉化,解決農業産業化進程中的關鍵技術難題;加強農業企業的科技創新,支持科技成果資源化和新型産業平臺建設。提高工業園區對農村的帶動作用,開展特色創新型鄉鎮的試點建設,開發與休閒農業相關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産品。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科委馬林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1.探索科技指導直接到戶,良種、良法直接到田(場),技術要領直接到人的農業技術推廣機制。組織實施10項科技入戶工程,探索農民田間學校建設新模式。在觀光休閒農業、加工配送農業、優勢農業、生態農業和節約型農業五個方面開展15項技術試驗示範,促進技術成果轉化。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農業局雷德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2.繼續深化“彩虹工程”,推進企業科技創新。開展5次科研單位、大專院校與鄉鎮企業對接活動,建立30個科研生産聯合體並形成緊密的合作關係。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鄉鎮企業局王惠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四、培訓及就業

    23.全面提高郊區農村勞動者科技文化素質。開展農村成人中等學歷教育,使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郊區農村勞動者佔郊區農村勞動者總數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加強農村實用技術人才的培養。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協辦單位:市農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4.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市支農資金、市就業再就業資金分別為參加轉移培訓的農村勞動力提供每人100元的一次性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鼓勵各類民辦培訓機構為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産業轉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服務。建立完善鄉鎮、村級就業服務站,健全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登記制度,全年幫助5萬名農村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加強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研究。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市農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5.積極探索農村勞動力向建築行業轉移工作。制定建築業勞動就業的崗位標準,組織編制培訓大綱和考核大綱,做好人員培訓與行業企業需求對接平臺建設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6.加強交通行業技能培訓。結合迎奧運素質工程建設,加強公交、出租行業中來自農村職工的培訓工作;加強職業教育,建設北京市交通學校二期工程,擴大招生規模,調整學科設置。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7.加大培訓力度,引導農民建設節能省地型新型住宅。做好審批和監管服務,逐步建立與農村建設相適應的管理服務體系;建設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的試點示範住宅。編制新農村建設“四節”技術應用指導手冊,免費發放至全市所有自然村;完成對80個試點村的村黨支部書記、鄉鎮主管領導、區縣建委及區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在調研的基礎上,建立農村建房材料連鎖供應方式,減少中間環節,保證建材質量,降低建材成本;研究制定鼓勵農民建設節能型住宅的辦法。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建委隋振江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8.實施“百、千、萬”林業科技培訓工程。組織100名國家級、市級知名果樹、花卉專家開展科技指導與培訓工作;組織1000余名區縣級以上林業專業技術人員到田間地頭指導林農、果農、花農生産;開展各級各類培訓活動,培訓生態公益林管護員4萬多人,培訓林農、果農、花農、蜂農10萬人次。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園林綠化局董瑞龍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29.圍繞企業需求,加強農民工就業培訓。以工業園區為平臺,加強對工業企業中農民工的就業培訓,提升農民工就業技能,為農村勞動力順利向二、三産業轉移創造便利條件。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業促進局程連元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五、合作組織

    30.大力發展農村社團組織。制定農村專業經濟協會登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強民間組織能力建設;逐步推行秘書長培訓合格上崗制度;加強各協會之間,協會與科研院所、經營服務機構、龍頭企業之間的聯絡與合作。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1.鼓勵發展各類為“三農”提供服務的仲介組織。支持投資者設立為農民小額貸款提供擔保服務的擔保公司,發展和培育農村經紀人、農産品專業市場,推進農産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和農資商品流通現代化,促進農産品質量等級化、包裝規格化。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工商局張志寬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六、基礎設施

    32.推進實施“村村通公交”。編制郊區公共客運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新建和改建鄉鎮客運站19個。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郊區各區縣長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3.繼續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工程。完成57個自然村廣播電視盲點覆蓋工作,基本實現山區自然村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解決10個淺山區村電視信號弱問題;2005年前建設的665個“村村通”系統電視節目增加到8套以上;完成20個行政村“村村通”系統升級改造;做好已建“村村通”系統維修維護。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廣播電視局趙東鳴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4.支持小城鎮污水處理和供水設施建設,建設6個中心鎮污水處理設施和20個小城鎮集中供水設施。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協辦單位:市水務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5.繼續開展試點村規劃和建設。對80個試點村開展規劃工作,完善規劃編制標準和要求;制定有關村莊規劃試點選擇的指導意見;繼續組織規劃師、工程師、建築師等下鄉,著手建立農村規劃改造的長效機制;組織編繪住宅設計圖樣,免費發放給廣大農民;集成當前村莊房屋建設的適用技術,在試點村新建或改建個別民宅,作為房屋建設的示範點。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規劃委陳剛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6.繼續編制完成全市村莊體系規劃。修改完善北京農村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農村市政基礎設施配套標準。繼續開展村莊規劃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編印普及讀物北京新農村改造規劃建設設計手冊,免費發放給農民,先做到試點村每戶發放一冊;編寫有關村莊規劃建設的教材,對農村管理幹部開展培訓。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規劃委陳剛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7.加快農村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續建和新建改建111國道、108國道、白馬路等公路220公里;完成規劃自然村通油路100公里,配合全市新農村試點村建設,完成村內街坊路硬化工程50萬平方米。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8.加強對農村交通基礎設施的養護。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5〕49號)要求,制定北京市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理順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落實養護責任和資金來源,建立健全以鄉公路管理站為作業主體的管理養護機制。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交通委趙文芝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39.繼續推進政府投資向郊區轉移。2006年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投向郊區與城區的比例計劃達到51:49。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0.繼續實施農民安全飲水工程。對郊區27萬農民飲水設施進行改造,解決山區區縣5萬農民飲水困難問題。建立並完善農民用水收費管理機制。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完成期限:2006年12月底

    41.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改善北京市郊區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根據農民需求發展公益事業,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財政局吳世雄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七、社會事業

    42.切實加強對郊區農村的教育投入。投向10個遠郊區縣的教育費附加不低於4.5億元,安排2500萬元為680多所農村中小學配備音樂、美術教學設備。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在全市實行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雜費和書本費,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發放生活補助。加大力度監管和規範郊區農村學校收費,進一步減輕農民教育負擔。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3.加大對遠郊區縣文物保護工作的支持力度。投資2500余萬元,將一批遠郊區縣文物保護項目列入人文奧運文物保護計劃。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物局梅寧華

    協辦單位:昌平區政府、密雲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4.進一步加強農村社會救助和優撫工作。出臺農村低保標準調整機制的指導性意見;研究制定北京市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意見;制定實施關於加快首都慈善事業發展的意見,完善農村醫療救助辦法,加大臨時救助力度;繼續實施農村600戶社救對象危舊房翻建計劃,提高建房補助標準;繼續實施農村300戶優撫對象危舊房翻建計劃,進一步緩解農村優撫對象“住房難”問題。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5.進一步推進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全面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5〕62號),加快試點區縣推進制度建設的步伐,推進其他區縣出臺實施辦法。落實市及區縣財政補貼,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力爭新參保人數達到10萬人;進一步研究集體補助的資金保障問題。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協辦單位:市農委、市財政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6.加快解決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解決未按《北京市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安置辦法》(市政府第16號令)規定安置的3.8萬名徵地農轉工人員的社會保險遺留問題,上半年確保全面完成;解決《北京市建設徵地補償安置辦法》(市政府第148號令)和市政府第16號令涉及的3.42萬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銜接問題;研究解決綠化隔離地區涉及10萬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協辦單位:市國土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7.加強進城務工農民合法權益保護工作。以“簽合同、上保險、保工資”為重點,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以農民工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為突破口推動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完善審計、稽核、監察部門整體聯動機制,以非公企業為重點,不斷擴大覆蓋範圍。加大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執法檢查力度,研究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勞動保障局張欣慶

    協辦單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8.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土地收益。進一步深化徵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實物補償、留地安置等多種方式,確保農民合法權益和長期穩定收益;探索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代徵留地,用於發展農村經濟和改善農民居住條件的試點工作;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地籍調查和登記發證工作;研究將新增建設用地用於經營性開發産生的政府土地收益溢價,擬定一定比例返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項用於發展農村經濟和扶持農民再就業的政策措施。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國土局安家盛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市農委、市規劃委、市建委、相關區縣政府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49.做好地方標誌産品保護管理工作,深入開展“農資打假下鄉”工作。積極推進和協調區縣政府開展北京地區名特優産品地理標誌的申報工作,爭取2項農産品通過地理標誌産品保護。加強對化肥、農藥、農膜、農機及配件等四類重點産品整治,安排對北京市72個農資類生産企業進行産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強化肥等重要農資産品質量專項整治,嚴厲查處摻雜摻假等違法行為,深入開展“農資打假下鄉”工作。建立農資産品質量預警制度。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郭浚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0.做好鄉鎮行政區劃管理工作。指導部分區縣在條件成熟地區及時實行城市管理體制;指導部分區縣修訂鄉鎮行政區劃規劃;適度調整部分鄉鎮規模,整合地區資源,減少行政成本和農民負擔。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1.繼續完善水源區生態補償機制,按照“少取多予”原則,加大對水源區農民的扶持力度。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水務局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2.提升郊區公共服務水平。完成133個農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399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基本建設,並全部達到設置標準。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市衛生局金大鵬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3.繼續開展名校在郊區建分校工作,啟動建設5所中小學名校分校。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發展改革委丁向陽

    協辦單位:市教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4.加強農村教育工作。加快遠郊區縣中小學校佈局結構調整,整合郊區農村各類教育資源,實施“三教統籌”。每個區縣建設1至2所職教中心或職業學校;實施“科教興村”工程;幫助200所條件較差的農村中小學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質量,使其達到北京市中小學辦學標準;每年選派1000名左右的城鎮優秀教師到農村支教;繼續支持20所左右專門招收流動人員子女的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制定流動人員自辦學校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流動人員自辦學校。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教委耿學超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5.進一步加強農村為老服務工作。啟動山區農村星光計劃,在山區建成150個農村星光老年之家;加強農村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轉變運轉機制和經營方式,提高農村社會福利保障的社會化水平。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民政局趙義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6.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和農村圖書、信息服務網點建設力度。推進鄉鎮文化場所建設;調整鄉鎮、行政村文化場所建設標準,規範服務功能。在昌平區建立首都圖書館農業資料分館,在密雲縣建立首都圖書館生態保護資料分館。開展圖書信息網絡進農村的試點,選擇2個鄉鎮建設全覆蓋式的信息網絡服務體系。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化局降鞏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7.在鄉鎮積極推廣數字電影放映技術。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和資金補助辦法,加大專項資金投入,重點扶持鄉鎮數字影廳建設,做好為全市鄉鎮配送流動數字電影放映設備工作,大力發展農村數字電影院線。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化局降鞏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8.實施“文藝演出星火工程”。扶持農村民間職業劇團和農村業餘藝術團隊建設,開展流動演出活動,並給予扶持性補貼,力爭每個區縣年接待各類文藝演出達到200場次。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化局降鞏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59.加大培訓力度,對農村區縣、鄉鎮文化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每年培訓100人次;對農民業餘文化骨幹、業餘創作人員每年培訓1000人次。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文化局降鞏民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0.加大投入和人才培養力度,推進城市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完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網絡,提升農村衛生服務能力和整體水平。在保證市級衛生事業費依法增長的基礎上,落實新增衛生事業費70%用於農村的政策。明確10個遠郊區縣的衛生服務機構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指導責任。派出城市支農人員5000余人次,接收農村進修人員3000余人次。為10個遠郊區縣二級醫院培養技術骨幹500名,為區縣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及鄉鎮衛生院培養技術骨幹500名。開展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專項技能培訓,實施鄉村醫生規範化培訓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1.穩步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管理體系,經辦機構做到房屋、人員、設備、經費“四到位”。實行以區縣為單位的統籌管理模式。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院的費用控制,探索定點醫院用藥的集中招標採購、統一配送的試點工作。啟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管理建設工作。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市藥品監督局馮國安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2.加強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嚴格控制重點傳染性疾病的流行。深入開展農村高血壓、糖尿病等常見慢性病的干預工作。加強對農村地區重點傳染病的監測。在郊區縣建立2個艾滋病綜合防治示範社區試點。規範兒童免疫接種工作,推進郊區縣“免疫規範化”門診建設。完善以社區為基礎的農村慢性病綜合防治體系,推行農民健康管理策略。對北京市貧困重性精神病人實施免費服藥。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衛生局金大鵬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3.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構築科學化、立體化、個性化、全方位的宣傳網絡,建設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新型生育文化。推進“關愛女孩行動”,完善落實有利於女孩成長、促進社會性別平等的利益導向機制。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人口計生委鄧行舟

    協辦單位:市委宣傳部、首都精神文明辦、市農委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64.繼續穩定低生育水平,為建設新農村工作提供良好的人口環境。加大投入和綜合治理力度,研究特殊人群違反計劃生育等新情況,提出解決辦法。探索調控人口規模的有效途徑,進一步明確市和區縣在人口管理和控制工作中的責任,制定對郊區縣人口管理和考核指標。

    主要責任單位及負責人:市人口計生委鄧行舟

    協辦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完成期限:2006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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