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發改委、財政廳等20個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實施意見若干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在加強對從事個體經營人員的政策扶持、實施對就業困難對象的就業援助、加強就業管理、統籌城鄉就業等方面協力推進,千方百計促進就業再就業。
《通知》提出,要加強對從事個體經營人員的政策扶持。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可憑《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關免收費政策。對拒不落實免收費政策的,由監察部門查實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或合夥經營、組織起來就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分別憑《再就業優惠證》、軍人退出現役的有效證明、《就業失業登記證》,經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或其委託的社區居委會)審核,當地貸款擔保機構承諾擔保,向經辦銀行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均可享受財政貼息,其中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
《通知》提出,為鼓勵用人單位安排就業困難對象,凡安置就業困難對象的崗位,均可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各地要採取有效措施,幫助靈活就業人員接續社會保險關係,落實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提高就業質量和就業穩定性。
《通知》特別指出,為農村勞動者進城求職創造寬鬆環境。進一步清理各種針對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不合理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和歧視性規定,取消對農村勞動力進城和跨地區就業的限制。逐步完善城鄉一體化勞動力市場,建立城鄉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制度、覆蓋城鄉勞動者的公共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體系、維護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勞動權益的長效機制及適合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辦法。(通訊員 靳艷麗 記者 蔡計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