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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吉林省正式啟動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制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9日   來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全省企業年金研討暨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推介會4月18日召開。從今年起,吉林省正式啟動企業年金制度。今後,如果職工的單位建立了企業年金制度,退休後職工除了能領取到基本養老保險之外,還能一次或定期領取到一筆可觀的補充養老保險。 

    據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企業年金是企業為員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建企業年金的企業必須是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能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今年,吉林省將推動一些經濟效益好的大企業首先實行企業年金制度,拉開企業內部的待遇層次,讓貢獻多的人、企業中高層管理者、知識分子退休後,能享受到更高的待遇。

    企業年金由企業繳費或企業和職工按約定的比例共同繳費籌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企業繳費在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實發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可從成本中列支,並在稅前扣除,超過4%部分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企業年金實行備案制,其制定的方案應提交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並報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未按規定報送備案的,企業年金經辦機構不得受理其年金業務。企業年金在員工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發放,不得提前支取。可按本人賬戶儲存額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也可按本企業的其他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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