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召開的福建省交通安全工作會議上傳來消息,福建將採取多項措施促交通安全生産。
這些措施包括:
—— 對全省客運車輛進行安全行車考核,對一年內累計2次超員或1次超員50%以上的客運駕駛員,予以調離崗位或解聘處理。
—— 進一步規範駕駛培訓市場。對駕培機構的經營類別重新核定,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培訓業務的,責令其停止經營;對達不到資質條件的,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規定的,堅決降低經營類別或者取消培訓資格。定期對教練員的教學水平和職業道德進行評議,公佈教練員的教學質量排行情況。對違章情節嚴重的教練員堅決吊銷《教練員證》。
—— 對安全問題反彈回潮的客運站,限期整改或降低站級、吊銷資格等。今年以內,日發送最大客流量達到1萬人次以上的二級客運站都要配置危險品安全檢測儀。客車的發車時間一定要避開晚22時至早6時。
—— 安排資金120億元對國省道進行“安保工程”,為667公里國省道“整容”。對公路交通標誌線全面排查,推進國省道公路、主要旅遊公路以及事故多發路段、危險點段交通標誌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設置。
另外,今年底全省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行駛記錄儀的安裝率要達100%;危貨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100%持證上崗。(記者 吳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