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我國森林公園建設與發展取得矚目成就。截至2005年底,全國共建立各類森林公園1928處,森林風景資源保護總面積達1513.42萬公頃,分別比“九五”末增加850處和529.64萬公頃。森林公園佔全國森林面積的8.65%,不僅填補了西藏地區的空白,森林公園分佈範圍遍及除臺港澳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而且出現了企業、個人等多種主體興辦的森林公園,呈現出全社會參與森林公園建設的火熱局面。森林公園在保護林業自然文化景觀資源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全國30處世界自然、文化遺産中,有9處涵蓋了11處森林公園的景觀資源;12處世界地質公園中,有8處是森林公園。
森林公園建設的規範化管理取得重大進展。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正式將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確定為行政許可項目。2005年6月16日,國家林業局以局長令第16號公佈施行《國家級森林公園設立、撤銷、合併、改變經營範圍或者變更隸屬關係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印發林園發字[2005]4號文,進一步明確了行政許可的申請程序和材料要求。2005年,依照規定程序並經審查通過,國家林業局分別做出行政許可決定,准予設立北京霞雲嶺等62處國家級森林公園,准予貴州朱家山國家森林公園變更經營範圍。至此,國家級森林公園總數達627處,保護面積1105.15萬公頃,分別比“九五”末增加283處和449.13萬公頃。
森林公園建設熱情持續高漲。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全國森林公園共投入建設資金78.09億元,是“九五”末的近5倍。“十五”期間,全國森林公園累計投入建設資金277.66億元,基礎設施和旅遊服務設施進一步改善。截至2005年底,全國森林公園共擁有旅遊道路60382公里,旅遊車船16462台(艘),接待床位363150張,分別是“九五”末的2.9倍、3.8倍和3.1倍;餐位總數達到548826個,旅遊接待能力明顯提高。“十五”期間,全國森林公園還先後投入環境保護建設資金19.98億元,共營造風景林39.86萬公頃,改造林相22.28萬公頃,森林公園的風景資源與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整體提高。
森林公園旅遊日益受到公眾歡迎。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全國森林公園共接待遊客1.74億人次,佔國內旅遊總人數的14.3%,比“九五”末增加142%,年增長率近30%,是國內旅遊年增長率的2倍多。其中,接待海外遊客541萬人次,是“九五”末3.6倍。2005年,全國森林公園以門票為主的直接旅遊收入達83.98億元,比“九五”末增長5.5倍。截至2005年底,全國森林公園內直接從事管理和服務的職工達103372人,其中導遊9234人,分別比“九五”末增加1倍和2.4倍。據不完全統計,2005年全國森林公園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40余萬個,據測算,帶動社會綜合旅遊收入達760億元。“十五”期間,森林公園累計為社會提供就業機會160余萬個,帶動社會綜合旅遊收入超3000億元,森林旅遊已經成為我國林業第三産業的龍頭。
國家花木專類園建設穩步發展。2005年,洛陽國家牡丹園、鄢陵國家花木博覽園和邳州國家級銀杏博覽園共接待遊客47萬人次,綜合産值達2300萬元,不僅滿足了公眾的多樣的遊憩需求,豐富了森林文化的內涵,而且有效促進了花木生産與旅遊開發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