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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將採取六項有力舉措遏制教育亂收費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3日   來源:浙江日報

    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董祥林在日前召開的全省糾風暨執法監察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浙江省將採取六項更加有力的舉措,遏制教育亂收費。

    ——嚴格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落實,從源頭上治理亂收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一把手”將親自負責,精心組織全力以赴保證對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活費,同時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建立規範的農村中小學預算制度,保證每項資金嚴格按規定使用,杜絕亂收費。實行新機制的農村中小學,除可代收課本費、作業本費、住宿費外,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決不允許“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決不允許截留、挪用、擠佔改革資金,決不允許用改革資金償還債務,決不允許出現“擠出效應”,用中央和省上投入的改革專項資金替代縣市教育經費的正常增量。

    ——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今年將對各級各類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規範,清理後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要以適當的方式公佈,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嚴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浙江省已明確今年不再審批新的改制學校。不準搞“一校兩制”,更不準以改制為名高收費,對已改制的學校將進行清理整頓,規範其收費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堅決杜絕以“贊助費、擇校費”等與招生入學挂鉤的亂收費。

    ——嚴格規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行為。今年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總數的20%,並把擇校生納入當地統一招生計劃向社會公示,嚴格限制擇校生收費標準,擇校收費不得用於教師個人福利。

    ——嚴格規範高校收費行為。今年,浙江省將繼續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體系,把學校招生資格和計劃、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學生入學條件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全部公開,確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加大對非法招生仲介的打擊力度,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和違規招生問題。全面清理規範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允許擅自出臺新的收費項目,也不允許收取國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種費用。

    ——嚴格限定中小學教材價格。今年,省教育廳將配合發改委等部門,大力推行中小學教材集中招標採購制度,堅決把過高的教材價格降下來,切實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同時將認真糾正一些地方和學校教輔材料過多過濫的問題,堅決制止學校統一徵訂教輔材料的行為。(記者 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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