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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將嚴查煤礦安全生産中官商勾結和腐敗行為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8日   來源:河南日報

    6月30日前,沒有從投資入股煤礦中全部撤出股份,或還沒有撤資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必須撤出所有股份,否則將受到嚴厲懲罰。

    為防止煤礦生産經營中的錢權交易,5月17日,河南省紀委、監察廳、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審計廳等9部門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從今年5月到8月底,加大力量嚴肅查處煤礦安全生産中的官商勾結和腐敗行為,特別是涉及煤礦監督管理的相關職能部門和工作人員。

    據介紹,今年河南省清理糾正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對申報登記工作的核實和處理,嚴查違法違紀案件;著重對重點産煤地區和煤礦比較集中卻無人申報或申報人數明顯有差異的地區展開檢查。對於期間發現的違規違紀人員,將一律先就地免職,然後依據有關規定進一步調查並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對不積極配合清理糾正工作、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有關部門和煤礦企業負責人,也將給予相應嚴肅處理。(記者龔硯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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