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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政府關於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機制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3日   來源:遼寧日報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的意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省委提出的“確保有就業需求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的要求,省政府認真研究措施,制定政策,2005年以來已解決了14.3萬戶零就業家庭的就業問題。但是,部分已就業人員的就業和收入還不穩定,零就業家庭的動態性決定了就業援助工作的長期性。同時,解決棚戶區改造回遷居民的就業再就業問題,幫助他們實現安居樂業,已成為當前就業工作的緊迫任務。為全面落實省委關於在全省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的就業援助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全面落實20日內確保為零就業家庭成員提供就業崗位的工作目標

    (一)總體工作目標。各級政府要按照“源頭控制、動態管理、政策扶持、跟蹤服務、確保落實”的要求,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在棚戶區居民回遷小區積極組織創建充分就業社區,確保20日內為有就業需求的零就業家庭提供合適的就業崗位,幫助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的下崗失業人員實現穩定的就業再就業。

    (二)穩定就業標準。被用人單位招聘的,應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人員,應正式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月均收入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靈活就業人員,月均收入達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完善申報登記制度,實施動態管理

    (三)完善零就業家庭的申報登記制度。零就業家庭是指城鎮居民家庭成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願望的人員均處於失業或離崗狀況的家庭。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實行家庭申報、社區核實、街道認定制度。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要將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和相關扶持政策告之於民,居民持有效證明到居住地社區進行申報,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負責對居民申請進行登記,並對申請居民家庭的就業情況進行核實,將核實情況報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由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對零就業家庭進行認定。對被認定的零就業家庭要採取適當方式向社區居民公示。

    (四)實施動態管理。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的就業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各市要進一步規範對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居民下崗失業人員的管理,按照省政府統一規定,統一認定程序,建立統一的登記臺賬和數據庫,並及時調整、更新,實施動態管理。

    三、加大組織力度,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

    (五)加大政府組織力度,購買一批公益性就業崗位。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拓寬開發公益性崗位範圍,多元化開發就業崗位。在繼續做好社區保潔、保綠、保安等崗位開發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有組織地開發社區配送、居家養老護理、集中連片回遷小區物業管理、病殘疾人看護、公益小飯桌、小學生接送等就業崗位,為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4050”下崗失業人員儘快實現就業再就業提供更多合適的公益性崗位。對被安排在上述公益性崗位就業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4050”下崗失業人員,按照省政府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補貼標準按遼政發[2006]1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各級地方財政要認真落實配套資金,確保按規定標準支付兩項補貼。

    (六)調動機關及事業單位積極性,騰出一批後勤服務崗位。繼續鼓勵各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對本單位後勤服務崗位進行清理,把適合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崗位騰出來,優先安排其就業再就業。

    (七)利用改造棚戶區騰出的土地,開發一批就業崗位。各地要結合本地區棚戶區改造,充分利用改造棚戶區騰出的土地,通過興建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創業市場、再就業一條街等形式,安排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

    (八)發展多種就業形式,拓展一批就業崗位。各地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建設無圍墻工廠和發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經驗,進一步推動手工編織等家庭手工業發展,拓寬家庭手工業産品銷售渠道,不斷開發新産品,擴大家庭手工業規模,使有勞動能力但受一定條件限制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居家實現就業再就業。

    (九)建立再就業基地,創造一批崗位。各市、縣(市、區)、街道和社區要通過政策扶持、資金支持等多種形式,創建一批適合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的各級各類基地,並對基地給予一攬子政策優惠,為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再就業提供即時的崗位保障。

    (十)加大勞務輸出工作力度,組織輸出一批人員到外地就業再就業。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組織勞務輸出職責,進一步加大組織輸出工作力度,探索多種就業方式,建立勞務輸出合作基地,延伸就業和維權服務,擴大勞務輸出規模。各市、縣(市、區)要定期組織面向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的輸出活動,發佈勞務輸出的崗位需求信息,認真落實勞務輸出獎勵政策,引導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到域外就業。

    四、突出重點援助,認真落實就業援助政策

    (十一)各級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的“4050”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在政府開發的公共服務類公益性崗位就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在回遷小區內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就業的,由省市兩級財政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用人單位為其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含個人應承擔部分),給予全額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其中,對資源枯竭礦山比較集中的撫順、本溪、阜新、朝陽四個困難地區,納入省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的,省財政按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的70%給予補助。

    (十二)幫助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的下崗失業人員解決就業和培訓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對居住偏遠、生活困難的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和參加普惠制就業培訓的,用人單位或培訓單位可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0%的比例提高崗位工資或培訓補貼標準,用於解決其就業中的特殊困難問題,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解決。

    (十三)對利用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騰出的土地,建立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市場和安置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再就業基地的,其建設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負責籌集,並納入地方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不得在再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

    (十四)對棚戶區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在棚戶區改造騰出的土地創建市場實現就業再就業的,其從事貨物(含農産品)銷售、提供應稅勞務達不到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的收入,暫免收個人所得稅。

    (十五)對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以家庭手工作坊方式從事手工編織等收入,以及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經紀人收購並銷售手工業産品收入,比照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規定,每戶(人)每年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8000元。

    (十六)對為安置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創建的再就業基地,凡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核發《企業實體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證明》的企業,按實際招用零就業家庭成員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人數,每人每年定額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4800元。

    (十七)推廣撫順市政府做法,各市政府要積極開展有培訓願望的零就業家庭子女免費技能培訓,所需經費按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五、強化源頭控制,建立預警預報制度

    (十八)規範企業裁員行為,加強失業調控。各地要加強對企業裁員的宏觀調控,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的有關規定,盡可能避免裁減家庭成員中已經有失業人員的職工,嚴格控制夫妻雙方同時失業(或下崗),從源頭上控制零就業家庭的産生。各市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企業裁員行為的指導,嚴格備案制度。

    (十九)制定並及時啟動援助預案,保證及時再就業。各市、縣(市、區)要制定棚戶區下崗失業預警預案和就業再就業援助工作預案,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警戒線。對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數量接近警戒線時,及時啟動援助預案,實施有效的就業再就業援助,防止棚戶區改造回遷小區下崗失業人員規模過大,因就業困難引發其他社會問題。

    六、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增強就業援助功能

    (二十)加強社區基礎建設。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尤其要高度重視棚戶區改造回遷地區的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建設,居民已經回遷的小區,要在回遷後一個月內建立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暫時不具備建立工作機構條件的,要成立臨時性機構,負責棚戶區回遷居民的就業援助工作,待條件成熟時儘快建立工作機構,為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做好回遷居民的就業援助提供組織保障。要加強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省政府關於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的有關規定,統籌規劃好回遷小區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回遷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包括5萬平方米)的小區,要建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配備專門人員,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

    (二十一)完善社區就業服務功能。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要定期走訪居民家庭,了解掌握轄區內居民就業狀況,及時發現新産生的零就業家庭,並負責為零就業家庭提供“一對一”式的個性化服務。積極推進培訓、職業介紹、社會保障服務進社區,使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不出社區就能夠得到優質、高效的“一條龍”公共就業服務。加強對已實現就業再就業人員的跟蹤服務,解決其就業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就業援助政策的落實。

    七、強化領導責任,完善監督考核機制

    (二十二)明確工作責任。確保20日內為有就業需求的零就業家庭提供合適的就業崗位,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社會做出的莊嚴承諾,是“十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實施對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的就業援助作為就業再就業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認真制定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工作方案,確定經常性的工作機構,加強對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省委、省政府對全社會的承諾落實到位。市、縣(市、區)政府和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分解落實工作目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完善落實各項扶持政策,認真做好零就業家庭的認定和各項基礎工作的管理,了解和反映扶持政策執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各項就業援助活動,及時提供具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推動這項工作發展。財政部門要根據工作需要,認真編制專項資金預算,合理安排資金,及時撥付,加強資金管理。稅務部門要積極貫徹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各項稅收扶持政策落實到位。教育部門要與勞動保障部門密切配合,做好零就業家庭子女的就業培訓工作。工會、共青團、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各自的體系優勢,積極開展富有自身特點的就業援助工作。

    (二十三)實行責任追究制。各級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區這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援助工作的相關部門是責任單位。對新産生的零就業家庭,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兌現就業援助的承諾,對於沒能兌現承諾,或沒有達到穩定就業標準的,以及棚戶區回遷小區下崗失業人員因就業困難引發社會問題的,要追究有關地區領導、部門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十四)建立通報調度制度。省政府實施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就業援助月通報和調度制度,通報調度情況同時抄報省委、省人大、省政協以及各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各市也要建立相應的通報調度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工作進展情況,並將通報調度情況抄報市委、市人大、市政協及各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各縣(市、區)、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要認真做好統計工作,按規定及時匯總上報工作報表。

    (二十五)實施檢查巡訪制度。省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各市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就業援助工作進行巡視和暗訪。各市、縣(市、區)也要建立定期巡視暗訪制度,每月要對10個社區的就業援助工作進行巡視和暗訪。在街道社區自查和互查的基礎上,省、市、縣(市、區)政府每半年對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援助工作進行一次專項檢查。

    (二十六)加強考核監督。省政府將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中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援助工作作為就業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省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各市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工作實行分片包乾,每個成員單位負責對一個市建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工作的指導、檢查和扶持。省直對口包乾的責任部門,要及時了解對口包乾市的工作進展情況及工作當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加強工作指導,每個季度將對口包乾市的工作情況向省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作一次書面報告。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省委巡視組對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援助工作的監督考核。

    (二十七)建立舉報監督制度。省、市、縣(市、區)政府都要設立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公開電話,並在省、市主要媒體、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遼寧省就業培訓網站上公佈,暢通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居民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投訴求助渠道。各街道、社區都要把零就業家庭和棚戶區回遷居民就業援助工作情況定期在社區內公示,以便群眾監督。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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