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防科工委為貫徹落實《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9號)和全國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人會議精神,推動專項工作深入開展,就在國防科技工業行業組織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發佈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倡導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樹立誠信經營、廉潔從政的意識,堅持以教育為主,堅持依紀依法辦事,堅持自查自糾與監督檢查同步進行,與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同步進行,與建立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同步進行,統一部署、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穩步推進。
(二)主要目標。通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使機關工作人員和經營者普遍受到教育,錯誤觀念和不正當交易行為得到糾正,依法合規經營的意識得以增強;找準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和改進工作;發現商業賄賂案件線索,推動查辦案件工作深入開展;針對制度存在的問題與漏洞,提出改進的意見和措施,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成立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負責國防科技工業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國防科工委黨組成員、副主任陳求發同志任組長,國防科工委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國防科工委紀檢組組長郭炎炎同志任副組長。成立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駐委紀檢組監察局,駐委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局局長李東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國防科工委直屬機關黨委負責組織委機關各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國防科工委人事教育司負責組織委管社團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5月31日前,國防科工委直屬機關黨委、人事教育司、委屬各高校、各軍工集團公司、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要建立相應組織機構並報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各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挂帥,組織專門工作班子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地召開各單位(部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組長會議,研究部署專項治理工作。
各單位(部門)要把組織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安排專門力量具體抓,確保工作有效開展。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消極被動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三、主要環節
(一)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
各單位(部門)要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進行動員部署,統一思想,明確要求。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內部網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營造反對商業賄賂的良好輿論氛圍。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各單位(部門)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對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時間進度、工作步驟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體安排,任務要明確具體,措施要切實可行。工作方案要于6月10日前報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根據情況,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還將聽取部分單位工作方案的彙報。
(二)自查自糾,查辦案件
國防科技工業行業自查自糾工作自2006年6月份開始,至2006年年底結束,重點對2001年以來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開展自查自糾。主要環節為:
1、開展調查摸底。各單位(部門)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對本單位(部門)及下屬單位進行全面的摸底調查,弄清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近年來發生的案件或舉報線索,掌握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2、查找突出問題。突出抓好“兩個重點”,即重點領域、重點人員。重點領域就是工程建設、土地出讓、軍工資産産權交易(根據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的要求,治理産權交易中商業賄賂工作,由國務院國資委負責組織,國防科工委予以配合)、醫藥購銷、政府採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重點人員就是利用職權插手商業活動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機關工作人員、企業管理人員,以及為獲取交易機會向上述人員和相關單位行賄的人員。
各單位(部門)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運用審查營銷費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補充協議及備忘錄、查看董事會和部門工作會議記錄等方式方法,有針對性地組織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
機關各部門、承擔一定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與行業協會,重點查找行政許可、行政審批和政府採購等環節;委屬各高校,重點查找工程建設、科研項目、大宗物資及設備採購、圖書、教材採購、醫藥購銷、土地置換等環節;各軍工集團公司、工程物理研究院,重點查找本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索賄受賄及工程建設、物資設備購銷、科研、醫藥購銷、軍工資産轉讓與土地置換等環節。
3、加強督促檢查。各單位(部門)要建立嚴格的工作責任制,切實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環節。通過發督辦函、專項檢查、現場督辦、聽取彙報等形式,加強對重點單位和重點部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督促檢查,發現和解決問題。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9月份組織督導組,對各單位(部門)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開展得好的,要予以表揚;對敷衍了事走過場的及時提出批評並要限期糾正,以保證年底前圓滿完成專項工作。
4、分類作出處理。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單位(部門)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結合各自的實際,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要根據事實、情節、後果,以及認錯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
(1)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
(2)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説清問題並認真糾正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
(3)對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或掩蓋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
(4)對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進行治理;
(5)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機關處理。
5、認真搞好整改。針對自查中發現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單位(部門)要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重點,落實整改責任,切實加以整改。要總結經驗教訓,端正經營思想,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完善內部財務和資産管理制度,規範經營行為,做到嚴格自律。要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對有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6、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
在自查自糾的同時,組織紀檢監察力量排查線索,建立情況通報、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審計部門作用,密切與檢察、公安等司法機關的聯絡,各單位要設立治理商業賄賂的舉報電話和舉報箱等,暢通發現商業賄賂問題線索的渠道。按照中央的要求,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案範圍廣、影響面大的商業賄賂案件,要依紀依法及時查處。嚴肅查處機關工作人員在商業活動中收受賄賂的行為。案件查辦工作與自查自糾同步進行,相互促進,增強專項治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各單位紀委要對涉及商業賄賂的信訪件進行梳理,排查線索,定重點案件,定查辦人員,定結案時間,7月中旬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聽取各單位案件線索情況彙報,並將對重點案件實施督辦,必要時給予協調協辦。
(三)總結驗收,研究建立長效機制
1、組織評估驗收。各單位(部門)要在2006年12月底以前,將自查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書面報告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對自查自糾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評價和驗收。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其“補課”。
2、抓住典型進行宣傳教育。各單位(部門)要在自查自糾與查辦案件過程中,注意收集資料,發現、挖掘正面和反面典型,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深入的正面宣傳和警示教育。要注意結合不同部門、不同人員及不同時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增強其自覺抵制商業賄賂的意識,築牢思想道德防線。各單位(部門)開展宣傳警示教育情況要及時上報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3、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部門)要在深入調研、自查自糾及查辦案件的基礎上,通過對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和已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的剖析,研究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進一步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規範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加大監督力度,一是堅持關口前移,增強約束機制。二是堅持公開透明,加強公眾監督。只要不屬於保密的項目,都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為公眾參與監督創造有利條件。各單位(部門)要在2007年6月底以前,將完善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解決治理商業賄賂問題的情況書面報告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單位(部門)在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中,要定期報告工作進展情況,重要情況及涉及政策性的問題要及時報告、請示。具體工作中要做到六個有機結合:
(一)宣傳教育與自查自糾相結合;
(二)自查自糾與查辦案件相結合;
(三)查辦案件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
(四)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與懲防體系實施綱要的貫徹落實相結合;
(五)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與國防科技工業改革發展相結合;
(六)各單位(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與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相結合,共同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深入開展。
國防科工委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政策指導,加強信息綜合,加強督促檢查。
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單位各部門既要抓好工作落實,又要隨著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確保國防科技工業行業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