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省農民將實現固定負擔為“零”。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農業廳日前出臺《浙江省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實施辦法》,規定從今年起全面取消固定向農民收取的村提留金,村級興辦集體生産公益事業需要村民出資出勞的,實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
浙江省已先後取消鄉統籌費、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等涉農收費項目並全面停徵農業稅,村提留金成為浙江省在制度層面上唯一固定向農民收取的款項。
據浙江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有關負責人介紹,浙江省的村提留金,主要是指土地承包費,也就是農村稅費改革後的農業稅附加部分,過去一直是浙江省部分經濟欠發達村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的主要來源。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沒有統一的收取模式,有的多收,有的少收,部分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民,則幾年前就不繳村提留金了。全省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推進、公共財政對農村支持力度加大,使得村提留金的取消有了現實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