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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召開 周生賢發表講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0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全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會議5月30日在天津召開。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出席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到2010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十五”期末削減10%,這是約束性指標,是不可逾越的一條紅線,是黨中央、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確保實現這個目標是各級環保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要提高認識,把握機遇,採取有力措施,堅決實現“十一五”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目標。

    周生賢説,大氣污染防治一直是環保工作的重要領域,經過多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了大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十五”期間,在國民經濟快速增長的情況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加強。2005年與2000年相比,339個城市中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增加了22.2%,空氣質量劣于三級標準的城市下降了24.1%。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主要表現為:

    ——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長期以來,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影響我國大氣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煤炭在我國能源消費中的比例保持在70%左右,短期內難以改變。從使用方式上看,煤炭消費量的80%直接用於燃燒,火電廠燃煤量佔煤炭消耗量的50%以上。燃煤是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的主要來源。傳統的用煤方式、低水平的燃燒效率依然存在,未來相當長時間,煤煙型污染仍將是大氣污染的重要特徵。“十五”期間,我國煤炭消費量增加了8億多噸,其中火電行業增加了5億多噸,但脫硫機組裝機容量的比例只由2%增加到12%。2005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高達2549萬噸,居世界第一,比2000年增加了27%,“十五”計劃確定的削減目標沒有完成。儘管酸雨污染範圍基本穩定,但重酸雨區的污染程度進一步加重。降水酸度最低值由2000年的4.1下降至2004年的3.05,酸雨頻率大於40%的城市比例由2000年的52%上升至2005年的63.9%。有關研究表明,我國每排放一噸二氧化硫造成的經濟損失約2萬元,空氣污染特別是酸雨污染已嚴重制約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順利實現。

    ——城市大氣污染問題依然突出。2005年監測的522個城市中,4.2%的城市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56.1%的城市達到二級標準,39.7%的城市處於中度或重度污染。顆粒物仍是影響我國環境空氣質量的首要污染物。除燃煤外,工業粉塵、地面揚塵、建築工地塵、土壤風蝕塵等都對空氣中顆粒物濃度有較大影響,特別是可吸入顆粒物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更大,目前大多數城市人口長期生活在可吸入顆粒物超標的環境空氣中。人口超過百萬的特大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和顆粒物超標比例較高,空氣質量達標比例偏低。近年來,城市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加。2005年,我國汽車保有量超過3100萬輛,機動車尾氣排放已經成為大城市空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量已佔總量的50%,一氧化碳佔85%。中小城市機動車保有量也將日益增加,如不及時提高機動車尾氣排放標準和燃油品質,到2015年,城市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將比2000年上升一倍。

    ——有毒有害廢氣污染治理滯後。工業污染具有排污集中、排放量大、危害性高、易發生突發性污染事故的特點,工業生産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質嚴重污染了當地的大氣環境,特別是一些焦化行業集中的城市,大氣環境中強致癌物苯並芘超標。近年來,重化工業快速發展,結構性污染進一步突出,工業污染出現了由大中城市向小城鎮和農村轉移的趨勢,涌現了一批工業園區,加劇了這些地方的環境質量惡化。如不高度重視,極易引發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嚴重影響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

    ——經濟發展和能源需求與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的矛盾突出。“十一五”時期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的時期,房地産、汽車的消費需求和基礎設施建設將繼續帶動能源和原材料工業發展。據預測,到2010年和2020年,我國煤炭需求總量將分別達到24.5億噸和29億噸,燃煤發電機組將分別增加到5.5億千瓦和6.6億千瓦,全國燃煤産生的二氧化硫將分別達到3500多萬噸和4350多萬噸,煙塵、粉塵的産生量也將大幅增加,這對環境造成了巨大壓力。

    周生賢指出,做好“十一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堅持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創新機制,強化監管,狠抓工業和生活面源污染、機動車污染、自然揚塵污染的綜合防治,遏制大氣污染惡化趨勢,改善重點城市大氣環境質量。一是切實強化工業污染防治。結合産業結構調整,緩解“結構性污染”。強化限期治理制度,對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實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間實行限産、限排,並不得建設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的項目;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産整治。二是嚴格控制機動車污染。要建立和完善機動車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逐步提高新車排放標準,加大老舊車輛淘汰力度,堅決遏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總量逐年增長的趨勢。各省級環保部門要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全面推進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委託工作;加強對在用車排放檢測單位的監督管理,確保各檢測單位按規範進行檢測。重點城市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加油站的環境監管,逐步要求建設油氣回收裝置;要加強城市道路兩側空氣質量的監測,有條件的城市可專門設立道路兩側空氣質量監測點,科學合理地布點,為開展機動車污染防治提供科學依據。三是深入開展城市大氣環境綜合防治。要通過努力,到2010年使65%以上的城市空氣環境質量二級和好于二極的天數達到80%以上。要改善能源結構,治理面源污染,強化對城市二次揚塵的防治,完善城市環境容量測算方法,實行環境空氣質量公告制度。四是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的保障措施。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規,嚴格法律責任,依法防治污染,全面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認真做好大氣污染防治的基礎工作,通過加強先進的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儘快改變被動局面。

    周生賢強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到2010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比“十五”期末削減10%。這是約束性指標,是不可逾越的一條紅線,是黨中央、國務院向全國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確保實現這個目標是各級環保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認真編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目前,全國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專項規劃正在加緊編制,爭取年內批復出臺。各地也應做好準備工作,按照國家的規劃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做好本省(自治區、直轄市)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規劃。要認真總結“十五”環保計劃制訂和實施的經驗教訓,切實提高“十一五”專項規劃的編制質量,做到基礎紮實、目標明確、措施落實、政策可行、操作性強。

    二要科學分配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根據各地的環境容量、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排污現狀及污染程度,按照“統籌規劃,分區要求,全面推進,重點突出”的原則,總局確定了東部、中部、西南、西北地區不同的削減比例。現在,分配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二氧化硫總量控制指標已經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把指標層層分解到轄區內各地市縣和企業。在指標分解中,要實行分類指導。對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指標的確定,採用排放績效的方法。排放績效就是每發一度電排放的二氧化硫量。目前,總局根據發電機組所在區域和投産時間,確定了不同類型機組的排放績效值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部門要對照排放績效值,確定每個機組允許的最大排放量。對非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指標的確定,實行區別對待。對環境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城市,分配的原則是,到2010年排放總量基本控制在2005年的水平;對超過二級標準的城市,按現有所有非電行業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的水平,確定2010年的排放總量,以此為基數,將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指標分解落實到重點污染源。

    三要督促目標責任制的落實。國務院授權環保總局與六家電力集團公司和七個排放大省簽訂了目標責任書,今後,總局還將與其餘的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簽訂責任書。責任書的簽訂標誌著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目標到省、責任到省、任務到省、項目到省。責任書重在監督落實。各級環保部門要督促重點項目的實施,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總局將每半年公佈各省和六家電力集團公司的完成情況,並將考核結果向國務院報告,向全社會公佈。

    四要創新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管理思路。“十一五”期間,二氧化硫總量控制要突出行業管理,對電力行業實行“計劃單列式”管理。到2010年,要實現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在1000萬噸的水平,必須通過燃煤電廠脫硫工程減排總量,通過“以新帶老”消化總量,通過達標排放控制總量,通過關停不符合産業政策的小火電騰出總量。今後,除熱電聯産、煤矸石和垃圾焚燒發電機組外,新改擴電廠需要的二氧化硫指標必須從電力行業獲得,否則環評報告書不予審批。要開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標有償取得和排污交易試點,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以最小的治理成本達到最優的減排效果,使那些脫硫機組經濟上有利可圖,使那些技術落後、規模不經濟的機組因承受較高的經濟負擔,迫使其少發電或關停。同時,借助總量控制和排污交易手段,優化電源結構。簽訂責任書的6家電力集團公司在排污交易方面可先行一步,鼓勵電力企業跨行政區域、跨電力集團公司進行二氧化硫排污交易。

    五要加強火電廠脫硫設施監管。要加強對脫硫設施建設和運行的監管。當前,脫硫工作進展很快,要加強對脫硫工程公司的管理,對脫硫工程建設實施全過程監控,做好脫硫項目驗收工作,加強對投運脫硫設施的監督管理,保證脫硫設施正常、穩定運行。積極探索脫硫設施運行市場化模式。企業治理資金短缺、科學管理滯後、專業人員缺乏,是制約脫硫設施建設和運行的主要因素。市場化、專業化運營模式是擺脫這一困境的有效途徑。目前已經有一些脫硫公司帶資為電廠建設脫硫設施並負責運行,電廠以電價優惠政策轉讓和少繳的排污費作為回報,兩者實現了“雙贏”的目的。現在這一模式尚處於摸索階段。總局將聯合國家發改委選擇一些有條件的省、電力公司委託專業化公司進行脫硫設施運行試點,在此基礎上爭取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和配套政策,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配合做好有關工作。建成的設施不運行等於浪費資源,“浪費是極大的犯罪”。火電廠安裝煙氣在線監測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是確保脫硫設施正常運行的有效監控手段。現在,建了脫硫設施不運行的現象較為普遍,即使安裝了在線監測裝置,很多也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關鍵是沒有聯網。濟南、太原等地環保部門通過與火電廠在線監測裝置聯網,對脫硫設施正常運行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今後,所有火電廠必須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各級環保部門要主動做好聯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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