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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臺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創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1日   來源:天津日報

    為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市戰略的實施,鼓勵天津市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5月30日,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以及市教委、市財政局、市農工委、市農業局、市衛生局、團市委等有關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組織開展天津市2006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方案》正式實施,市人事局號召廣大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到基層建功創業,為天津實現“三步走”戰略目標作出貢獻。

    《方案》提出,從2006年起連續5年,每年根據全國“三支一扶”辦下達的招募計劃,全市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招募200名左右高校畢業生,到鄉鎮開展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時間為2年。招募對象主要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天津市生源應屆畢業生。

    政策規定,“三支一扶”大學生為天津市生源在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和檔案仍保留在畢業院校,免收服務費。“三支一扶”大學生為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學的,服務期間其戶籍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其檔案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區縣人事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保管,免收服務費。

    “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間,由市財政按每人每月600元標準,按月發放生活補貼;按每人每年500元標準發放交通補貼。與此同時,市“三支一扶”辦將確定保險公司,為“三支一扶”大學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服務單位所在區縣可根據當地生活實際,給予“三支一扶”大學生每月不低於400元的生活補貼。政策中,還就“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安全和健康、各項補貼發放、考核管理、爭議處理等做了較為具體的規定。

    《方案》中還推出相關優惠政策,一是鼓勵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紮根基層。原服務單位為事業單位且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的,可直接錄用服務期滿且表現優秀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區縣、鄉鎮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的,應根據崗位實際需要和專業對口原則,拿出1/3左右的空缺職位,專門吸納本區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後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優惠政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還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二是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公務員的,既可以應屆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也可按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對待,適當增加分數,優先錄用;在公務員招考計劃中,拿出適當數量的鄉鎮招考職位,專門用於招考本區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三是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已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學校為其保留兩年學籍。四是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入天津市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其服務年限計算工齡,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工資待遇。進入企業工作的,其服務年限視同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可按天津市養老保險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補繳個人賬戶,補繳個人賬戶所需費用由個人擔負。今後晉陞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五是服務期滿後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其檔案可根據本人意願,繼續存放在原服務區縣人事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也可轉至天津市其他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憑《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免收服務費,直到落實就業單位。其戶籍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負責為其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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