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春5月20日電(記者馬揚)吉林省自5月20日起在全省範圍內正式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積極引導2006年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
此次計劃,吉林省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聯合組織2006年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並通過優惠政策鼓勵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紮根基層。
按照規定,參加該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工作期間將享受當地政府支付的每月500元的生活補助費和每年一次探親交通補貼,由吉林省財政統一辦理住院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同時,對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2年後報考公務員的,筆試增加一定成績;省市兩級黨政機關在考試錄用時,在同等條件下對其優先錄用,其中省級黨政機關在制定當年招錄公務員計劃時,招錄具備上述條件人員的比例將不低於招錄計劃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後逐年提高。
吉林省還規定,今後吉林省內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聘用在鄉鎮基層或城市社區工作2年以上的畢業生;對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企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根據本人條件,專業技術崗位可不受政府人事部門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數額的限制,超崗聘任;行政管理崗位可不受同級職務職數限制。
對到吉林省內貧困縣工作期限達到5年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當地政府代為償還。工作滿5年以上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流動到原籍或省內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工作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應准予落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今後考錄或招聘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其繳納年限可合併計算為工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