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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局對加強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作出部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3日   來源:糧食局網站

    2006年5月13日,國務院印發的《國務院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明確指出,要“依法加強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訂和出臺糧食流通監管的相關配套辦法。有關執法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加強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體系”。“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管理全社會糧食流通、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和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的需要,核定並落實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統計調查的職責、機構和人員,從2006年起將其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16號文件精神,國家糧食局日前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召開了全國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會議。國家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聶振邦同志作了《完善體制機制 保障糧食安全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新貢獻》的重要講話,對貫徹落實國務院16號文件精神作了全面部署。對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提出了“加強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維護糧食市場秩序”的具體要求。

    聶振邦同志指出,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管的職能。近兩年來,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依法管糧全面推進,特別是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建設取得了進展。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成立了監督檢查內設機構,全國約33%的市級和21%的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內設了監督檢查工作機構,有的還成立了執法大隊,這是來之不易的。各地要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和提高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水平。但從全國看,這方面的工作進展還不平衡,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機構、人員、經費等狀況,與承擔的職責和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為此,國務院文件對加強和充實糧食行政管理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提出了明確的政策要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抓緊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國務院文件的規定。

    聶振邦同志就當前的監督檢查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要鞏固和發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建設的成果,將行政執法重心向基層延伸,逐步形成全國省、地、縣完善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按照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職能、機構、人員“三落實”和專人分管、專門機構、專業隊伍、專項經費“四專”的要求,尚未建立監督檢查內設機構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在今年底前完成機構設置;市級、縣級機構的設立,抓緊儘早完成,以適應工作需要。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能力,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糧。二是要建立健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進一步規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為和工作程序。各地要繼續抓好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建設,各項規章制度要突出針對性、操作性,為做到依法管糧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國家糧食局在前幾年清倉查庫工作實踐的基礎上,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抓緊起草《糧食企業庫存檢查暫行辦法》,完善庫存清查機制,促進糧食庫存檢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爭取在今年的庫存檢查中試行。三是按照兩個條例規定,依法實施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要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管,做好對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會同工商、質檢等有關部門開展對企業糧食收購資格的檢查工作;要切實做好轄區內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監督檢查,保護種糧農民利益;加強糧食質量監管、原糧衛生監管和糧食庫存監管。四是要加強糧食檢驗體系建設,完善檢驗機構的儀器設備條件,提高檢驗人員素質水平,為開展糧食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技術保障。2006年下半年,國家糧食局將指導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繼續搞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重點檢查糧食企業庫存糧食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情況。加大對其他政策性用糧的監管力度。另外,今年還要配合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做好重大涉糧案件督辦查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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