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4日從黑龍江省深入開展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會議上獲悉,為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煤礦腐敗,省清糾工作領導小組增加省委組織部和省工商局為成員單位,從7月份開始重點清查投資入股人員的撤資情況,防止“明撤暗持”,對違反規定的收益一律上繳,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嚴厲查辦、曝光一批舉報案件。
據介紹,黑龍江省自2005年4月份開始以七台河“3·14”事故暴露出的“二彭”案件為重點,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進行清理和糾正。截至2006年3月底,全省共清理出領導幹部投資入股煤礦202人,投資入股煤礦金額為2626.2萬元,其中查實個人籌資2054.2萬元,累計上繳收益資金80多萬元。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先後立案查處了7起參與煤礦違法生産經營活動、縱容包庇煤礦違法生産行為的典型案件,有7人受到黨、政紀處分,2人被追究刑事責任,3人被免職。
黑龍江省清糾工作領導小組認為,雖然黑龍江省清糾煤礦違法經營取得了明顯效果,但仍存在許多問題。一是私自開採和官員勾結的問題越來越隱蔽,難發現、難清理。二是個別地區和單位組織不力,出現了“三多三少”現象:煤礦多,主動申報登記的人少;群眾反映的問題多,清糾機構掌握或主動解決的少;案件線索多,查實的少。三是對投資入股和退股資金的核實和非法收益的收繳力度不夠。對此,黑龍江省將探索建立公開制度,實現“陽光”辦礦和透明監管;實行實名登記,所有煤礦進行報備管理和法律公證;加強法紀監督,推行網上監管和視屏監控覆蓋,從根本上遏制領導幹部入股煤礦的多發勢頭。(記者 賈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