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福建省政府與交通部正式簽署共建農村公路的意見。根據《意見》,“十一五”期間,交通部將出臺五大措施,安排12.6億元,全力支持福建省農村公路建設。
這五大措施包括:與國家發改委共同安排投資18億元支持福建省加快建制村瀝青(水泥)路建設,其中交通部暫定安排車購稅投資12.6億元;交通部計劃按照10萬元/公里的標準安排車購稅投資支持福建省加快建制村通公路建設;交通部安排車購稅投資支持福建省加快鄉鎮客運站、農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橋建設;如福建省順利完成“十一五”期間農村公路建設目標,交通部將視融資落實情況、車購稅增收情況以及福建省建制村通公路、通瀝青(水泥)路的建設需求,增加對福建的投資;交通部將發揮行業優勢,加強對福建省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福建省農村公路又快又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