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立即查處標識“天驥化粧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葡萄籽抗敏平撫液晶(抗敏、保濕)”化粧品的緊急通知
衛監督發〔2006〕2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根據消費者舉報提供的線索,湖北省衛生廳對標識為“天驥化粧品有限公司”(98衛粧準字29-XK-1502號)生産的“葡萄籽抗敏平撫液晶(抗敏、保濕)”(生産批號或日期2006/04/01)化粧品進行了調查並採樣檢驗,檢測結果表明上述産品含化粧品禁用物質-地塞米松。根據《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化粧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為整頓和規範化粧品市場,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健康,現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衛生行政部門結合2006年化粧品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立即對轄區內化粧品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通知本轄區內化粧品經營單位禁止銷售上述産品,對於銷售上述違法産品的經營單位,責令其公告收回已售出産品,並依法予以處罰。
二、各地對化粧品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和違法産品,要及時依法查處,並向社會通報。對涉及消費者健康的大案要案要及時上報我部。
傳真:010-64047878-2175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