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5年國家健康相關産品衛生監督抽檢工作計劃安排,我部組織對祛斑類化粧品、兒童或嬰兒用化粧品和面膜進行了監督抽檢。現將抽檢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結果
(一) 祛斑類化粧品。
除廣東省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當地化粧品批發市場和美容美發店共抽檢産品1158種,檢測了産品的鉛、汞含量等衛生化學指標,按照《化粧品衛生規範》(2002年版)判定,不合格産品51種,其中50種産品汞超標,另外1種産品鉛超標,合格率95.6%。另外對所抽産品中的388種檢測了氫醌和苯酚,按照《化粧品衛生規範》(2002年版)判定,5種産品含有禁用物質氫醌,合格率98.7%。
(二) 兒童或嬰兒用化粧品。
除廣東省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當地化粧品批發市場和商場共抽檢兒童或嬰兒用化粧品696種,檢測了微生物指標和鉛、汞等衛生化學指標。按照《化粧品衛生規範》(2002年版)判定,不合格産品16種,合格率為97.7%,其中11種産品菌落總數超標,5種産品黴菌和酵母菌超標。
(三)面膜。
除廣東省外,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當地化粧品批發市場和商場共抽檢面膜類化粧品586種,檢測了微生物指標和鉛、汞等衛生化學指標。按照《化粧品衛生規範》(2002年版)判定,不合格産品63種,合格率為89.2%,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標,其中46種産品菌落總數超標,23種産品黴菌和酵母菌超標,1種産品汞含量超標。
二、工作要求
對本次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已經進行了通報和查處。
本次抽檢發現50種祛斑類化粧品以及1種面膜類化粧品汞含量超標,另有5種産品違法添加了禁用物質氫醌,説明部分化粧品生産企業在生産過程中違反我國的化粧品衛生法規、規範和標準,為追求經濟利益違法添加禁限用物質。化粧品違法添加使用汞等禁限用物質將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給予高度重視,對這類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另外,抽檢發現部分化粧品微生物指標超標,尤其是面膜類産品,合格率僅為89.2%,説明面膜等部分化粧品在生産中未能嚴格按照《化粧品生産企業衛生規範》等生産技術要求進行生産,生産過程不規範,生産條件還需改進。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化粧品生産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尤其要加大對化粧品原料使用的監督檢查力度。另外,各地衛生行政部門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要及時進行省際間的協查,並向社會通報,及時阻斷違法産品在市場上繼續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