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江西省政府決定,自7月1日起,將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擴大農村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範圍、建立城市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全省各級財政將新增6億元用於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江西省將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持有農業戶口的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農村最低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實施差額救助制度。全省農村五保供養標准將在現有的基礎上提高50%。其中,集體供養五保戶年人均保障將由12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養五保戶年人均保障標準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同時,城市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制度將由原來的試點擴展到全省範圍,對於因患大病而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所有城市最低保障對象給予必要的醫療救助。 (鄭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