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三年來,各級國資委圍繞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做了大量的開創性工作,使國有資産監管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國有資産監管法制建設工作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績。經過三年的努力,以《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為核心的國有資産監管法規體系已經基本建立,以企業總法律顧問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風險防範機制已經初步形成,國資委系統的普法工作和企業法律糾紛調處工作、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工作、企業重大決策事項的法律論證把關工作等,也都取得了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
國有資産監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體現了各級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能力和水平,是做好國有資産監管工作的根本。希望各級國資委領導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切實抓緊抓好。希望各級國資委法規工作部門繼續發揚成績,不斷開拓創新,艱苦紮實工作,爭取再用兩至三年的時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國有資産監管法規體系和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機制,為實現出資人依法履行職責、企業依法經營管理做出更大的成績和貢獻。
預祝全國國有資産監管法制工作會議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