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天津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首次工作會議今天召開。會議佈置了2006年工傷保險重點工作,實施“平安計劃”,大力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今年中央1號文件明確要求,要“逐步建立務工農民社會保障制度,依法將務工農民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範圍”。《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5號)要求要“優先解決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障問題”,強調要“依法將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範圍。所有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勞動保障部近期印發了《關於實施農民工“平安計劃”,加快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計劃用三年左右時間,全面推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天津市經研究擬訂了三年“平安計劃”具體內容:一是2006年底前,坐落在薊縣的礦山企業農民工全部參加工傷保險;建築業農民工參保達到7.8萬人;加工製造、商貿、服務業農民工參保達到24萬人,鄉村企業參保達到18萬人。二是到2007年底,建築業參保人數達到18.2萬人;加工製造、商貿、服務等行業達到33萬人;鄉村企業參保達到25.2萬人。三是到2008年底,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工基本實現全覆蓋。
今年實施“平安計劃”要取得實效。一是要抓住重點、分類指導、提高各類農民工參保率。首先,對建築業在津施工的26萬農民工,擬與市建委聯合下發文件,無論是天津市企業還是外地註冊企業,都要在今年第三季度參加工傷保險,各單位要將參保情況在顯著地方進行公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要密切配合,尋找資源,深入工地上門服務,現場辦理參保手續;各施工單位必須參加工傷保險,已參加商業意外傷害保險的可作為工傷社會保險的補充,決不允許以意外傷害保險代替工傷保險。其次,對天津市加工製造業、服務業、倉儲運輸業、電力,以及事業單位雇傭的農民工,要按照優先解決農民工工傷保險的原則,開展督促檢查、努力擴大工傷保險的覆蓋面。第三,對天津市鄉鎮企業、村辦企業36萬農民工,按照屬地管轄的原則,允許企業為農民工先行繳納工傷保險費。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要與經辦機構密切配合,逐戶登記,主動上門服務,現場辦理參保手續。
二是要加強領導,完善措施,確保擴面工作取得實效。制定措施,分階段重點推進。第一階段,在7、8月份用兩個月的時間重點推進建築等高風險企業參保。深入到建築企業,逐戶辦理參保手續,確實無法現場辦理的,要規定參保時限,在規定時限內仍未參保的由勞動監察部門給予處罰。第二階段,在9月份重點推進鄉鎮企業、加工行業、服務業、倉儲運輸業農民工參保工作。第三階段,在10月份對全市各行業參保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對沒有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除處罰外,在新聞媒體曝光。形成勞動、新聞媒體和社會的共同監督,確保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向廣大農民工印刷發放“平安卡”,主要內容包括農民工如何參保,發生工傷後如何申請認定、鑒定和享受待遇,工傷認定、鑒定、經辦機構和勞動監察部門電話,開通12333舉報熱線,為農民工暢通訴求通道。認真做好農民工工傷認定、鑒定和待遇支付工作。要建立農民工權益維護綠色通道,針對他們的特點,簡化相關手續,切實減輕農民工維權的成本。農民工發生工傷後,原則上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鑒定並享受相關待遇。沒有參保的,在生産經營地進行認定、鑒定並按標準享受待遇,杜絕出現扯皮推諉現象。(記者 張璐 通訊員 馮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