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發出《關於做好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緊急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各中央企業:
目前,各地陸續進入汛期,一些行業和企業的安全生産工作面臨嚴峻挑戰。7月4日,中鐵21局一公司在吐魯番地區勝金臺鄉附近鐵路河道防護坡施工時,突遭山洪夾雜泥石流襲擊,造成10人死亡。7月6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玉門油田所在鴨兒峽、青西地區突降暴雨,引發山洪、泥石流,致使在該地區作業的鑽井隊和施工隊遭受襲擊,造成5人死亡,4人失蹤,2人重傷。7月8日,山西勘探設計院太鋼礦業公司尖山東項目部現場施工人員,在工地山坡帳篷內居住,遭受山體滑坡,造成11人死亡。這三起山體滑坡、泥石流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為認真吸取此類事故教訓,結合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6〕28號)精神,切實做好汛期的各項安全生産工作,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汛期安全生産工作的領導。汛期是各類事故的易發期,做好汛期的安全生産工作十分重要。要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和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認真研究、週密部署、抓實抓細本地區、部門、單位汛期的安全生産工作。要增強防洪水、滑坡、泥石流、雷電和颱風等自然災害的意識,加強企業與政府以及各部門間的協調與配合,及時掌握水情預測預報和地質災害氣象等預報,超前做好預防工作。要認真分析查找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汛期安全生産的薄弱環節,制定各項汛期安全生産工作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狠抓工作落實,特別是降雨集中區、颱風多發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地區,更要高度重視,制定並落實好各項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有效防範和應對各類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
二、要立即深入細緻地開展汛期安全生産的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區、部門和單位的實際和安全生産特點,加大隱患排查整改力度,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重點要加強對礦山、水利、電力、軍工、冶金、建材、鐵道、交通、通信、建設、石油、化工等行業的礦井和露天採場、油田、水庫、大壩、電網、尾礦庫、電廠灰壩、危險路段、橋涵、危險品生産和儲存設施、危房、工地、通訊設施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環節的排查和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整改,確保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要突出重點,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一是要督促煤礦、非煤礦山和電力企業加強重點監控和管理,認真做好防透水、防雷擊、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等防災減災工作。對水文地質資料不清、防排水系統不完善以及存在積水等重大水災隱患盲目生産的企業,要堅決責令停産整頓,並做好督查落實工作,有效預防各類重、特大水害事故和突發性災害的發生。二是要督促危化品從業單位認真做好防洪防汛、防雷擊、防暑降溫、防垮塌等工作。對易積水的生産區,要採取圍堰、加高圍墻等措施;對有毒物質和遇水起化學反應的物質要妥善保管,不得放在潮濕、透水和屋面滲漏的庫房。同時,要認真做好關鍵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特別要做好防雷設施的檢測、檢驗工作,確保防雷設施的安全可靠。三是要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現場工地、重點設施設備、重點部位的防控工作。要全面掌握深基坑、管溝(槽)和地下作業的排水、放坡和支護情況;塔吊、物料提升機、井架(龍門架)、落地式腳手架等垂直運輸設施的基礎穩固和拉結及防風裝置情況;臨時用電設施的防水防觸電裝置;地處山坡、鄰近擋土墻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於學校、集貿市場、城區人行路邊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臨時圍墻的搭設情況等,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並落實防控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保證安全生産。四是其他行業和領域的生産經營單位,也要結合行業特點和汛期安全生産的規律,做好汛期的各項安全生産工作。
四、要加強值守和應急救援工作。在汛期,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幹部晝夜值班制度,隨時掌握雨情汛情動態,努力做到指揮靠前,發現重要情況及時處理並報告。要在對地理、環境、氣象及危險因素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制定並完善應對各種突發性事故(災害)的應急預案,並加強演練和落實工作。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儲備好救援裝備及物資,確保處於臨險狀態,一旦出現險情,做到反映靈敏、處置果斷、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五、要加強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努力提高幹部群眾的防災意識和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採取多種途徑,加強汛期的安全生産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大力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保安能力,群防群治,做好安全生産工作。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
二00六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