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下午,新疆自治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典型案件情況通報會,自治區紀檢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自治區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阿不都熱合曼·甫拉提在會上通報了近年來查處的徐西華、劉銀根、楊明華、阿不拉·阿不都熱西提、關全祿、李春明、蘇宇、于紀豹等八起商業賄賂典型案件。
自治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通報中説,向社會公佈查處的這八起典型案件,是深入開展第八個黨風廉政教育月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目的是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進一步加大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工作力度,在全社會營造“以廉潔從政從業為榮,以搞商業賄賂為恥”的良好風尚。
通報指出,這八起商業賄賂典型案件涉及的均是黨員領導幹部,他們背離黨的宗旨,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以權謀私,索賄受賄。他們的犯罪行為,不僅直接危害自治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違背公平競爭的市場原則,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而且嚴重敗壞了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他們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完全是咎由自取。這些案件的違紀違法事實,再次説明了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加強黨風廉政
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從這些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郭復興、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