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日從江蘇省勞動保障廳獲悉,根據國家勞動保障部的要求,江蘇省將對煤礦工人的工資收入進行調整,尤其是規範煤礦井下工人崗位津貼,包括井下津貼、班中餐補貼和夜班津貼。
此次津貼調整,適用於各類煤炭企業的井下作業職工,包括井下採掘工人、輔助工人、安檢人員及下井工作且編制在井下採掘、輔助隊的基層幹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等,不包括露天煤礦職工。根據要求,井下採掘工的津貼為15元-30元/工,井下輔助工、安檢人員、基層幹部、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津貼為10元-20元/工。班中餐補貼為6元-10元/工,由企業集中用於井下作業職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直接支付給職工個人。前夜班津貼為6元-10元/工,後夜班津貼為8元-12元/工。(黃紅芳 楊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