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部署2006年度省政府機關政風建設情況民主評議工作。
今年的評議對象為安徽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為增強評議結果的可比性,被評議單位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與社會和群眾聯絡較為密切的,以行政執法、公共服務為主的部門,包括教育廳、公安廳、衛生廳、地稅局、環保局、工商局等21個單位;第二類是以綜合管理部門為主的部門,包括發改委、司法廳、人事廳、文化廳、廣電局等24個單位。
圍繞安徽省直機關效能建設活動,以改進作風、提升效能為著力點,今年的評議設置五項內容,其中,共性內容三項:依法行政、效能建設、廉政建設;個性內容中列入第一類的單位為規範執法、公共服務行為和系統管理、指導,列入第二項的單位為勤政為民、綜合服務。
評議繼續採取日常監督評價和集中測評相結合的方式,主要通過聘請政風監測員監測打分、省級投訴機構受理投訴、省直效能辦和“政風行風熱線”測評等形式,結合組織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對評議單位進行評議和發放問卷測評。
評議結果報安徽省政府審定後,將以適當形式進行通報,對評為不滿意等次的單位,責成單位領導班子向省政府寫出書面檢查,提出限期整改具體方案,並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同時取消該單位年度考核良好以上等次資格。
安徽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評議期間,各部門、各單位應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工作,不得成立專門迎評機構、編印迎評簡報。民主測評組不專門聽取被評議單位彙報、不專門組織明察暗訪。除省政風評議辦公室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放測評問卷外,各被評議單位不得發放徵求意見函件。(記者 黃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