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勘查開採案件發生率、礦業權人違法違規案件發生率今後將成為考核一個地方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好壞的一項重要指標。通過考核這一指標,力爭使礦産資源違法案件有較大幅度降低。這是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李元代表孫文盛部長在全國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工作會議作報告時提出的。
從1995年國務院決定整頓礦業秩序至今,全國已持續不斷進行了10餘年的治理整頓,雖然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一些地方無證勘查開採、礦業權人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這種情況表明,礦産資源違法案件與社會其他案件一樣,很難完全杜絕,必須從過去定性管理轉到定量管理,通過案件發生率變化考核一個地方的礦業秩序情況。據悉,國土資源部將對近些年礦産資源違法違規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從中找出規律性的東西,在此基礎上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以便對各地整頓和規範工作進行指導。同時進一步健全完善群眾舉報和社會監督制度,在案件多發地區實行日常監控,對監控不到位,有案不查,或查處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