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新疆幹部與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繼續開展新疆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工作。
新疆特培工作是適應新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而開展的。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人事部、原國家科委、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同組織的,從新疆選拔少數民族科技骨幹,安排到內地有關科研機構及企事業單位進行為期數月至兩年的特殊培養,十四年來特培工作取得了明顯得成效。
為加快培養少數民族專業技術骨幹,在中央國務院各有關部委支持下,“十一五”啟動的第三批新疆特培工作將由中央財政劃撥專項經費,其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三批新疆少數民族科技骨幹特殊培養工作實施方案》對特殊培養工作的目標任務、主要安排、實施步驟、加強組織領導的措施等四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説明,以確保該項工作紮實深入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