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8月24日結束的海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會議暨現場會上了解到,自9月1日起,海南省各級定點醫療機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均參照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屆時,海南省將在全國率先以省為單位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目錄與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並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用藥範圍將有明顯擴大。
據了解,為繼續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提高參合農民受益水平,海南省還要求,各市縣(區)要及時調整報銷範圍、起付線、封頂線和報銷比例;要擴大定點醫療服務機構範圍,將符合條件的基層廠礦企業醫院、農場醫院、村衛生室等醫療機構納入定點範圍,以方便廣大參合農民就近看病;要積極探索使用家庭賬戶資金的有效措施,減少資金沉澱,可採取以行政村衛生室為單位消費家庭賬戶資金、資金按季預撥、年終考核評估,獎優罰劣。
另外,各市縣(區)每年年初應對上年本級新農合基金收支情況進行分析評估,基金結余較多的,可對上年度發生大額醫療費用的農民家庭實行大病二次補償,要通過不斷完善補償政策,使共濟賬戶資金年結余率低於年籌資總額的15%。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到2007年底要實現新農合基本覆蓋全省農村居民的目標。為此,海南省要求參合率達85%以上的市縣,要鞏固已有的參合率;參合率尚未達到85%的市縣,2007年7月1日前應將參合率提高到85%以上,確保2007年7月1日前全省參合農民人數達到430萬人以上,參合率達到85%以上,比全國提前3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覆蓋農村居民。(記者張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