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我國企業和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商務部、海關總署等八部門曾制定了《關於扶持出口名牌發展的指導意見》,全力扶持國內企業爭創出口名牌。在良好的外部環境下,提升企業自身的知識産權意識與維權能力已成為創出口名牌的關鍵。
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是知識産權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把守著防止侵權産品衝擊國內企業國際市場份額、損壞企業聲譽的最後一道大門,國內企業創出口名牌應積極尋求知識産權海關保護。
打造出口名牌,莫忘海關備案。根據《知識産權海關保護條例》的規定,權利人向海關總署辦理知識産權備案,是海關依職權主動查處侵權貨物的前提。目前,我國國內企業自主知識産權的備案率極低,比如福州關區國內企業的自主知識産權海關備案率僅在1%左右。對於未備案的知識産權,根據規定,即使海關發現進出口貨物涉嫌侵權,也不能採取主動保護措施。當然,未備案知識産權的權利人發現有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的,也可以向海關提出扣留申請,但同時應當提供足以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據,並在規定期限內向海關提供相當於貨物價值的擔保。在實踐中,由於難以取證,權利人很少採用這一方法。據統計,目前我國90%以上的進出口環節侵權案件,都是由海關發現並主動查處的,知識産權的未備案嚴重影響國內企業自主維權。事實上,知識産權海關備案的程序簡單,費用低廉,每項知識産權的備案費僅800元人民幣,備案的有效期為十年,而且可以免費續展。800元的支出對一個企業微不足道,但卻可以在全國海關構築起一個阻止侵權貨物進出關境的天羅地網。
珍惜品牌信譽,增加打假投入。當然,並不是知識産權備案後,權利人就可以一勞永逸了。海關保護知識産權始終堅持有效保護和便利合法貿易相結合的原則。根據規定,備案知識産權權利人在收到海關發現侵權嫌疑貨物的通知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知識産權保護申請並提交相應的擔保,否則海關將依法放行涉嫌侵權的貨物。在實踐中,相當部分國內企業對於提交擔保存在顧慮,認為提交擔保金將佔用自身的流動資金,所以對案值較大的侵權貨物往往採取放棄保護申請的做法。事實上,根據有關規定,在海關依職權主動查處侵權貨物的情況下,權利人單票貨物海關收取的擔保金額最多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而且,海關收取權利人擔保金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支付貨物在海關扣留期間的倉儲費及貨物處置費用,這些金額都不大。此外,海關對侵權案件的調查審理期限較短,退還權利人擔保金的期間都不長。和上述維權的代價比起來,放任侵權貨物流入國際市場,損害自身産品形象的損害就大得多了。
樹立維權形象,莫毀自身資信。為實現創立一流品牌,佔領國際市場的目的,國內企業應當學習國外知名權利人的維權經驗,首先,應主動到海關辦理知識産權備案,此外,應積極主動地和執法部門聯絡,提供自身的打假資料,協作開展打假培訓,以加強一線執法人員對其品牌的了解與識假能力。更為重要的是,國內企業應積極主動配合海關查處侵權案件,而不能目光短淺,為一些蠅頭小利與侵權人私下和解。私了情況的一再出現,不僅會助長侵權人的囂張氣焰,也會挫傷一線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並浪費海關有限的執法資源。當前,在海關對企業實施管理的方式與手段方面,企業的誠信度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指標。權利人自身資信的一再毀損,將給自身帶來不利的後果。對這一點,必須有清醒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