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日前發出通知,就深入推進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指出,各省(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在總結創建活動試點縣、區工作情況的基礎上,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年內創建目標的完成,推進創建活動的深入開展。要把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管理作為年底前創建“平安暢通縣區”的重點,開展不間斷的農村交通安全整治。年底前,農村地區上述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不超過10%,申請“平安暢通縣區”的縣區發生率不超過5%。
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把推進公路危險路段整治工作作為創建“平安暢通縣區”的一項重要任務。年底前,申報“平安暢通縣區”的縣區,省級督辦危險路段整治率應當達到100%,市級達到95%以上,縣級督辦路段中急彎且路側險要危險路段加裝交通安全防護設施達到90%以上。各地還要加強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嚴格執法,嚴厲查處超速、客車超員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年底前,申報“平安暢通縣區”的縣區超速、客車超員的違法行為發生率不超過5%。
通知還要求,10月底前,各省(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對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開展聯合檢查,並完成對創建活動的初評工作,上報省級人民政府。11月底前,各省(區、市)要完成對縣區創建活動的復評工作,並將復評結果上報全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際聯席會議。 (周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