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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下發關於實施項目申報指南制度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2日   來源:林業局網站

    近日,國家林業局以林計發[2006]172號文頒發《國家林業局關於實施項目申報指南制度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加強對我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的管理,規範項目申報程序,強化對項目支出預算分配的監督,根據財政部《中央本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辦法》,我局決定對部門預算中部分項目(不包括基本建設項目)的支出預算實施申報指南指導下的申報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申報指南制度的目的

    指導和規範項目支出預算的申報工作,確保項目支出預算細化分配有理有據,增強預算分配的透明性、合理性、公平性,進一步加強對部門預算項目支出的管理工作。

    二、實施申報指南制度的項目範圍

    我局實施申報指南制度的項目是指部門預算中項目承擔單位2個以上,項目屬性為經常開展的延續性行政事業類項目。

    三、實施申報指南制度的程序

    (一)確定實行申報指南制度的項目(9月10日前)。國家林業局“一上”預算編制上報財政部後,我局計資司根據“一上”預算編制上報情況和管理需要,協商有關業務司局確定下一年度預算實行申報指南制度的具體項目。

    (二)提報項目申報指南(9月20日前)。我局業務司局根據下一年度工作規劃,按照項目申報指南標準格式(見附件),負責提出項目年度立項申報指南。

    (三)發佈項目申報指南(9月30日前)。我局業務司局提報的項目申報指南報計資司審核後,及時在國家林業局網頁上公佈。

    (四)申報項目支出預算(11月10日前)。項目申報單位根據項目立項申報指南的要求,提交項目申報材料和項目支出預算的報告。

    (五)細化項目支出預算(11月25日前)。我局業務司局負責對項目申報單位所申報項目支出預算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進行審核,在財政部“一下”預算控制數批復下達後,根據對項目申報單位申請文件的審核情況提出項目支出預算的細化分配建議數,報送計資司審核後,匯總納入國家林業局“二上”部門預算上報財政部。

    四、實施申報指南制度的職責分工

    (一)我局業務司局負責項目申報指南的擬訂工作,具體組織、指導項目申報單位的項目申報工作。

    (二)我局計資司負責督促、指導、審核項目申報指南的制訂工作,並具體負責項目申報指南的發佈。

    (三)項目申報單位要按照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直接向我局主管業務司局報送項目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單位在上報項目申報材料的同時,要以財(計財)字號文件申報項目支出預算,主送我局計資司,抄送相關業務司局。

    五、實施申報指南制度的其他管理要求

    (一)項目申報材料和支出預算要嚴格按照預算管理級次申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負責組織歸口管理單位項目申報工作;我局直屬單位按預算管理級次申報;除上述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直接向我局申報。不上報或不按規定程序上報項目申報材料和支出預算的單位,一律不予安排項目支出預算。

    (二)項目申報指南為參考格式,我局業務司局對項目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可另行調整申報指南內容,商計資司同意後發佈執行。

    (三)2007年的部門預算編制,將根據項目支出管理需要選擇部分項目進行試點,並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廣。從2007年開始,我局對下一年度實行申報指南制度的項目,按規定程序和時間在國家林業局網頁上公佈,各單位根據相關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和預算編制。

    附件:項目申報指南

    一、項目內容

    項目名稱,主要工作內容等情況。

    二、項目目標

    項目總目標、階段性目標及主要預期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等。

    三、項目實施區域和條件

    項目實施區域,項目申報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四、項目資金使用方向

    項目資金來源渠道、使用範圍,項目投資總額、補助標準,項目支出預算編制要求等。

    五、項目實施程序

    項目的具體實施步驟,包括項目實施的前期準備工作、實施要點、完工驗收等內容。

    六、項目成果

    項目預期取得的成效,包括社會效益、經濟效益或生態效益等。

    七、項目申報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項目申報材料要求,項目報送方式和聯絡信息,以及具體的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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