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財政部、銀監會、國家開發銀行14日在北京聯合召開的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工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國家開發銀行已獲准在全國範圍內正式開展國家助學貸款業務,這將對我國國家助學貸款業務擴大覆蓋地域和增加受益學生産生積極影響。
作為政府的開發性金融機構,國家開發銀行一直致力於解決政府熱點問題、緩解社會瓶頸領域的矛盾,在支持配合國家高等教育事業發展方面,把支持經濟困難學生深造作為自己重要的業務領域。2005年,在河南省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向商業銀行招投標出現流標的情況下,國家開發銀行積極發揮開發性金融的作用,主動申請開展這項業務,並獲准在河南開始試點。截至今年6月底,開行已累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7.23億元,支持了河南、山西和青海117所高校13.5萬名經濟困難大學生,對內蒙古自治區高校學生的國家助學貸款也即將發放。
在試點中,開發銀行運用開發性方法積極探索國家助學貸款新模式,建立了依託教育主管部門和高等院校為管理平臺的特有貸款管理機制。開發銀行通過構建激勵和風險約束機制,發揮管理平臺的積極性,並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大學生的誠信教育,有效地防範貸款風險。開行開展這項業務以來,本息回收率始終保持100%。今年7月,河南、山西等地已經有近4000名學生就業後歸還了全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