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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臺系列政策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6日   來源:浙江日報

    今年,浙江省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這是記者15日從浙江省政府召開的《關於要求進一步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政策》重點建議辦理工作座談會上獲悉的。

    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2992家,呈現蓬勃發展態勢。但也存在工商登記、稅收等方面問題。為此,浙江省人大代表吳雷廷在省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建議,要求政府進一步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指導、引導和監督、檢查,落實各項扶持政策,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快速發展。吳雷廷的建議得到浙江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視,並被列為重點建議進行辦理,由分管副省長領辦。

    浙江省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調查研究,並提出了一系列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發展的措施。預計今年將完成100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化建設。

    浙江省有關部門將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扶持力度,今年安排2000萬元,對145家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扶持,同時允許合作社申報高效生態等扶持項目,享受專項資金。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環境將得到進一步改善。各類稅費將按“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減輕合作社的負擔。在工商登記環節,原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的合作社,可以按照“一開一閉”的方式重新登記,允許保留字號。鼓勵和支持合作社申請註冊商標,放寬認定浙江省著名商標和知名商號的條件。在信貸環節,將按照“嚴格管理、規範操作、資金優先、利率優惠、授信管理、週轉使用”的原則,採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等多種形式,積極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需求。社員從農民專業合作社所得的自産自銷農産品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報經主管地稅機關批准,可減免水利建設專項資金,免徵合作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事水産養殖、家禽飼養、花木培植和果蔬種植的合作社,用電執行農業生産用電價格,比電價調整前每千瓦時降低1.5分錢;從事産品初加工的合作社,用電執行普通工業用電價格。

    浙江省副省長茅臨生出席座談會並講話。(記者 李曉鵬 實習生 呂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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