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信息産業部與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聯合製定的《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使該《管理辦法》真正成為便於實施、容易操作、職責清晰、分工明確的行政依據,充分體現七部門在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工作中的地位、作用,經信息産業部與發改委等部門協商,按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建立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部際工作協調機制,研究、協調解決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工作重大事項和問題。
七部門商定,信息産業部為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部際工作協調機制牽頭組織單位。目前,電子信息産品污染控制部際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已經成立,信息産業部為領導小組組長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信息産業部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運行司。其它六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任職的有關負責同志已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