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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就《關於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意見》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30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2006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意見》(國辦發〔2006〕77號,以下簡稱《意見》),對差別電價政策進行了調整和完善。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問:請介紹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背景。

    答:為抑制高耗能産業盲目發展,促進結構調整和産業升級,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04年6月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等6個高耗能産業,區分淘汰類、限制類、允許和鼓勵類企業試行差別電價政策。允許和鼓勵類企業用電執行正常的電價,限制類和淘汰類企業用電價格在正常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分別加價2分錢和5分錢。

    差別電價政策,主要是針對部分高耗能産業盲目發展,並且這些行業中存在著大量高耗能、高污染、工藝設備落後企業的情況制定的。兩年多的實踐證明,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對抑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産業盲目發展的勢頭,加快淘汰落後生産工藝和設備,促進經濟結構調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截至2006年5月,全國除西藏以外的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實行了差別電價政策。但由於實行差別電價政策的力度較小,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擔心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影響當地經濟發展,現行政策貫徹情況不十分理想,需要進一步完善。

    問: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完善差別電價政策的總體思路是,根據國家産業政策,對允許和鼓勵類企業執行正常電價水平,對限制類、淘汰類企業用電適當提高電價。禁止各地擅自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通過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並提前公佈今後三年內對限制類、淘汰類高耗能企業的電價加價標準,引導高耗能企業加快節能降耗技術改造,逐步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達到促進産業結構調整、促進資源節約和保護環境的目的。

    問:完善差別電價政策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主要採取了以下五項措施:一是禁止各地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措施。要求各地一律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行出臺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的措施。已經出臺的要立即停止執行。二是擴大差別電價實施範圍。將差別電價的實施範圍由原來的6個行業擴大到8個行業。即在原來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等6個行業實行差別電價的基礎上,進一步將黃磷、鋅冶煉2個行業納入差別電價政策實施範圍。三是調整差別電價政策界限。根據國務院2005年發佈的《關於發佈實施<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以及2005年底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發改委〔2005〕第40號令),對淘汰類、限制類企業劃分標準作了適當調整。四是提高差別電價加價標準。今後3年內,要將淘汰類企業電價提高50%左右,加價標準從現行每千瓦時5分錢提高到2角錢,提高1角5分;對限制類企業的電價加價標準由現行的2分錢元調整為5分錢,提高3分錢。具體步驟是:從2006年10月1日起,淘汰類加價1角錢,限制類加價3分錢;從2007年1月1日起,淘汰類加價1角5分錢,限制類加價4分錢;從2008年1月1日起,淘汰類加價2角錢,限制類加價5分錢。具體執行中,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標準。五是對企業自備電廠實行收費政策。對企業自備電廠收取隨銷售電價徵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公用電網為其提供備用容量的系統備用費。

    問:為什麼要將黃磷和鋅冶煉兩個行業列入執行差別電價的範圍?

    答:主要基於以下三方面的考慮:一是這兩個行業出現了盲目發展的勢頭。2005年黃磷産能220萬噸,需求量60萬噸;鋅冶煉需求量320萬噸,産能400萬噸,在建能力320萬噸。兩個行業産能均遠遠大於需求。二是産業結構不合理矛盾突出。兩個行業中均大量存在産業政策限制發展或要求淘汰的工藝設備,執行差別電價可以促進結構升級,提高市場競爭力。三是這兩個行業節能潛力較大。黃磷每噸耗電量13000千瓦時,鋅冶煉每噸耗電量3500千瓦時,消耗的能源資源較多,存在較大的節能潛力。

    問:差別電價政策界限是如何調整的?

    答:2004年實施差別電價政策時,限制類、淘汰類高耗能企業的劃分標準,主要是根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4年本)》制定的。2005年,國務院發佈了《關於發佈實施<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了《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發改委〔2005〕第40號令),規定了新的劃分標準。為此,有必要對差別電價政策界限做相應調整,具體為:第一,調整了原來執行差別電價政策高耗能項目的適用範圍。如為適應鋼鐵工業結構調整和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的需要,將鋼鐵行業執行差別電價的範圍,由原來僅限于煉鋼電爐和生産地條鋼、鋼錠或連鑄坯的工頻爐和中頻感應爐,擴大到煉鐵高爐和煉鋼轉爐。第二,提高了淘汰類項目的門檻。如將鐵合金礦熱電爐的淘汰標準由原來3200千伏安及以下,調整為5000千伏安及以下,並明確包括生産工業硅的礦熱電爐,擴大了淘汰範圍,加大了淘汰力度。第三,進一步完善了限制類差別電價企業的劃分標準。由原來主要按建設時間劃分,調整為主要按照工藝裝備、能耗、資源消耗、環保等行業準入的規定劃分。

    問:為什麼要強調對自備電廠實行收費政策?

    答:目前,從電網購電的企業與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是不平等的。一是企業從電網購電的電價中包括徵收的政府性基金,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沒有承擔這部分費用。這也是部分應當淘汰的企業沒有及時淘汰的原因之一。二是擁有自備電廠企業,雖然大部分情況下由自備電廠供電,但在檢修或出現事故時,仍需要公用電網供電。所以公用電網要為企業自備電廠考慮備用容量,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並未支付這部分成本。三是淘汰類、限制類高耗能企業從公用電網購電要執行差別電價,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則可以逃避差別電價的懲罰。更重要的是,自備電廠大多規模小、能耗高、環保設施不完善,加劇了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因此,不應當鼓勵自備電廠的發展。在實行差別電價的同時,必須對自備電廠實行收費政策,使從電網購電的企業和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在同等情況下公平競爭。

    《意見》強調,要嚴格執行對企業自備電廠的收費政策。一是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要繳納三峽工程建設基金、農網還貸基金(加價)、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可再生能源附加、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地方小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等政府性基金。二是企業自備電廠與電網相連的,應向接網的電網企業支付系統備用費。對上述收費,各級政府不得隨意減免。

    問:國家將採取哪些措施保證差別電價政策的落實?

    答: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是國家加強宏觀調控、促進産業結構調整的一項重要措施,是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具體體現。國務院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抓好這項政策的落實工作。首先,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政府負責同志為組長的差別電價工作小組,擬定工作方案,將差別電價政策具體分解到企業。對高耗能企業和自備電廠進行認真甄別和分類,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需要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的高耗能企業和自備電廠名單,把有關政策規定落實到企業,及時將貫徹落實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電監會。其次,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公司負責按照各省(區、市)政府甄別確定的高耗能企業和自備電廠名單,不折不扣地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和自備電廠收費政策。第三,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電監會擬派出工作組,督促差別電價政策的落實,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問:執行差別電價政策電網企業增加的收入如何處理?

    答:在産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執行差別電價會導致電費收入增加。《意見》規定,電網企業執行差別電價增加的電費收入,作為政府性基金,全額上繳中央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具體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政部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另行發佈。

    問: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後,可能對高耗能企業産生什麼影響?有什麼善後措施?

    答: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後,技術先進、環保達標的允許和鼓勵類企業仍然執行正常電價,不會增加支出,相對於限制類、淘汰類企業而言,其競爭優勢將更加明顯,可以達到鼓勵先進的目的。對限制類企業用電加價標準不高,主要是引導其進行技術升級和更新改造,避免出現新一輪盲目投資和低水平擴張,對企業經營影響不大。限制類企業通過技術更新改造進入允許和鼓勵類企業行列後,將取消對其的用電加價。淘汰類企業由於加價幅度大,加價標準高,將受到較大影響。預計三年內每年將增加成本5-6%,這些企業大部分將退出市場。由於高耗能産品供大於求,部分産品退出市場後,不會影響産品的正常供應。

    對政策實施後可能造成的企業關停並轉及職工安置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妥善處理,儘量減少實施差別電價政策對企業和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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